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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新《安法》 保障安全发展

2014-11-17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2014年第九期 作者:黄盛初

  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和“法治中国”的新指示、新要求,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矛盾,体现了与时俱进、科学立法的原则精神。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推进依法治安,为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推进全民守法是依法治安的基础。法律只有成为全民的信仰,才能内化为人们的行为准则,才能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要加大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力度,让全社会、全体公民都熟知,乃至自觉地敬畏、遵守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是依法治安的重点。新《安全生产法》突出强调严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从业人员权利义务,企业及其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应当以新《安全生产法》为指引,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企业自觉做到保障安全作业条件,从业人员自觉形成安全作业行为习惯,从根本上保障实现安全生产。
  严格规范执法是依法治安的关键。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执法地位。各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要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新《安全生产法》,忠于职守,履职尽责,遵照执法程序,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新《安全生产法》不折不扣地执行。
  为全面解读《安全生产法》修改内容,本期推出报道《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在全社会营造起良好的安全生产法制氛围。
  我们坚信,随着新《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在全社会形成知法、遵法的良好氛围,必将有力地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从而实现安全生产根本好转的奋斗目标。

【责任编辑: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