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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发展和安全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

2023-05-18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 作者:文、图/本刊记者 张爱玲 潘文峥 特约记者 李明伟 通讯员 胡嘉岩 林楠 王永昌 刘层善 张安妮



策划人语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20204月至202212月,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整治聚焦在风险高隐患多、事故易发多发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道路运输、民航铁路等交通运输、工业园区、城市建设、危险废物9个行业领域,分4个阶段扎实开展。三年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断提高新时代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作出的重要举措;是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治本之策。

  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健全体制机制、强化科技引领,创新隐患排查、安全监管方式,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安全风险防范取得新成效,破解了部分安全生产深层次问题,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2022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较大事故、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三个双下降”,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7.0%23.6%,三年行动圆满收官。

  安全生产没有终点,安全生产整治要向纵深推进。在2023年召开的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上,应急管理部党委书记、部长王祥喜表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始终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经验成果,坚持不懈落实十五条硬措施,坚决稳控安全形势。本刊本期采访了部分地区开展三年行动以来取得的显著成效和专项整治以来形成的亮点做法,为下一步推进各地区各单位深化隐患专项治理提供借鉴。

 

陕西:防风险  破困局  三年行动扎实有力促发展

 

  20204月,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和陕西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陕西省安委会结合省情实际,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主题,以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风险隐患为重点,以着力实现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扎实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并收到明显成效。

  三年来,陕西省聚焦短板弱项,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不断筑牢安全基础,实现危险化学品、煤炭、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持续下降。截至目前,陕西省连续49个月未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12个地市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稳步下降,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年来,陕西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抓重点、解难点、疏堵点、治热点,颁布8部地方法规和3部地方标准,形成80余项创新性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加强领导,落实专项行动责任

 

  陕西省委、省政府按照《陕西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在明晰各级党政领导责任的基础上,列出党委常委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政府领导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逐年逐项落实。三年来,陕西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同志深入一线检查指导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省级领导同志在重点时段、重大活动前后,负责联系指导12个市(区),市县党委政府领导分工包保县(区)和分管领域高危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了省委、省政府领导抓安全生产工作常态,为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深化督导服务,深入一线查问题


  近两年来,各级各部门按照陕西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逐级制定完善领导干部责任清单,把“一岗双责”责任要求落实到具体的工作部署上,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了责任清单全覆盖、无盲区,并通过严格的考核奖惩和约谈问责强化落实。

 

严督细导,不断推进攻坚克难

 

  三年行动开展以来,陕西省将督查检查作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的重要措施,制定《暗访抽查工作制度》《暗访抽查问题隐患反馈移交办法》,先后对12市(区)、106个县(市、区)和各个重点领域开展了18轮暗访抽查,跟踪督办重点工作,在全省进行通报督查情况,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整改措施不力、问题依然突出、整改后出现反弹的严肃问责追责。

  2022810日至1028日,陕西省委、省政府派出10个驻点督查组,对12个市(区)、129个区县(含开发区、管委会)开展全覆盖、多频次综合督导检查,累计抽查125个市级部门、608个县级部门、283个乡镇街办、1088家企业,查处问题隐患4692项,其中市县镇三级党委政府545项,行业部门1092项,企业3055项。

  20227月,为扎实做好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陕西省安委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在任务达标、总结经验、提升效果、推广运用上下功夫,全面防范化解风险。

  在强化督察检查的同时,不断深化督导服务,深入一线查问题,帮助企业解难题,定期组成专家指导组和驻点督查组,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指导服务。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建立领导干部包联包抓工作机制,建立对口联系责任清单、督导检查工作清单、履责登记报告清单,指导帮助各市区开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为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和安全指导,累计上门服务1092次,开展线上培训10万多人次。

 

标本兼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陕西省各级各部门以“零事故”为目标,抓重点、解难点、疏堵点、治热点,打出一套安全生产工作的组合拳,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指导服务


  三年行动开展以来,陕西省安委会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建立了跨部门综合协调工作机制,解决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问题,把安全发展落实到规划建设全过程、项目建设全要素、企业生产全流程。特别是对城镇燃气、农村自建房、农村道路交通、小区安全隐患、电动自行车火灾等高风险突出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协作攻关、强化整治,严格落实管理措施,用系统观念和系统措施强化源头管控。20221123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三年行动期间累计排查整改隐患80.6万项。煤矿灾害防治实现了从单一灾害防治向多种灾害联防联治、从井下灾害防治向井上井下立体防治两个转变。

  20208月,陕西省应急管理厅为突出做好危险化学品重点领域安全防范工作,与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出台了危险化学品领域“两重点一重大”建设项目联审制度,严格禁止高危工艺项目建设。2022年以来,陕西省应急管理厅还结合近年来事故发生规律特点,对事故高发的节点主动研判,及时向各市下发风险提示函,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各项工作,严防事故发生。同时,在全省推广铜川市“互联网+执法”等工作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科技引领,强化精准治理

 

  20214月,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启动了“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推进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推动煤矿智能化采掘工作面、非煤矿山“四化”建设和烟花爆竹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条件。20217月,陕西省应急管理指挥系统建成,实现了部、省、市、县四级指挥信息网和视频调度系统贯通,全省524万余家企业数据和1520路视频信息联网接入,178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和25座尾矿库实现在线监测预警,在推进智能化、科技化应用方面取得新突破。

  20205月,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平台投入使用,形成全市上下贯通、实时交互,人防、技防和物防有机融合,运行数据“全监测”,重大预警“全接报”,风险管控“全覆盖”的新型防控体系。

  20227月,宝鸡市11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已全部完成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并进入试运行阶段,初步实现了排查任务精准推送、隐患数据实时上传、异常情况及时预警等基本功能。榆林市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全市所有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两重点、一重大”SIS系统装备达标率100%。同时,还建成了民爆物品末端管控视频监控平台,安装视频探头2400个、配备爆破作业现场记录仪2800台,实现了对民爆物品运输、储存、领取、清退、使用等重点环节的全程可视化监管。

  随着三年行动深入开展,陕西省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创新工作,在风险隐患治理方面作出了卓有成效的实践探索。西安市莲湖区推动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体系创新和监管方式转变,利用5G、人工智能等技术探索建设区级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平台,做到施工过程安全人工检查、视频监控和智能控制有效结合。黄陵矿业公司建成应用了60套智能巡检机器人,成为全国首个实现薄煤层、中厚煤层智能化采煤全覆盖的矿区,实现矿井固定生产场所“无人值守、无人巡视”。

 

制度建设,构建安全生产责任网络

 

  三年行动开展以来,陕西省围绕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创新工作机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建立起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打造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紧抓重点行业领域,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2021年,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对各地市委、市政府和省级部门组织考核巡查,高起点推动责任落实;省安委会印发《陕西省省级部门及中央驻陕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道路交通建设工程煤矿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分工》,理清职责任务,堵住监管漏洞,把源头管理和过程管理紧密结合,形成工作合力。

  20224月,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将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细化分解为50项具体措施,划重点、列清单、分责任、控时限、严考核,制定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政府领导干部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实现责任清单全覆盖、无盲区,进一步推动各级各部门、企业落实安全责任。20227月,陕西省政府印发《陕西省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前未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政领导责任,导致事故隐患或工作失误的行为,实行溯源倒查,予以追责,探索责任落实新途径,打造超前防范新格局。截至目前,陕西省开展事前问责1720例,约谈、通报党委政府和部门45个,事前问责企业1675例,严格问责问效,有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20225月,榆林市出台《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九项制度》,严查重处各类事故,对安全检查“一查了之”、安全执法“一罚了之”、执法“宽松软”、监管“一刀切”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陕西铜川凤凰建材有限公司修订、制定安全管理制度87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32项。特别是针对员工习惯性违章问题,该公司建立《“三违”行为考核标准》《安全生产“三违”奖罚制度》,将员工违章行为考核与其工资挂钩,对拒绝违章指挥、举报“三违”行为进行奖励,对违章行为人员依照违章危害严重程度分别处以当月工资50%30%20%10%的处罚。同时,对发生一起1人工亡事故的,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公司分管领导予以免职处分,对相关责任人根据应负责任大小严肃处理,督促各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通过制度建设的系统推进,陕西省既治理了普遍性问题,又解决了关键性难题,激活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动力源,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质增效。

 

整治重点行业领域,防范控制风险

 

  三年行动开展以来,陕西省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紧抓危险化学品、煤矿、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问题,治理影响安全生产形势的风险隐患。




商洛市探索制定尾矿库新增、回采、闭库销号管理办法


  20208月,陕西省发改委、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联审会议制度的通知》,要求严格管控好重大危险源,各地均已制定“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联审制度,严格做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源头管控。陕西省对172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逐一进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12家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整改方案。截至目前,陕西省“两重点一重大”化工装置和油气储存在线监测监控率、自动化控制率达100%20211月,陕西省应急管理厅、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联合监管机制》,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联合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18家企业重大危险源专项整治、集中治理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反馈督办问题隐患132项。同时,陕西省还印发《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确保重大危险源始终处于有效监控中。

  长期以来,煤矿是陕西省重点监管领域,各类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解决这一突出问题,陕西省制定落实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实施意见、煤矿安全生产会商研判和协作合作工作机制,推出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管理、煤矿驻矿安全监督员管理等,制定煤矿安全管理六项标准规定——《陕西省煤矿安全整改提升基本标准》《陕西省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试行)》《陕西省煤矿瓦斯防治规定(试行)》《陕西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规定(试行)》《陕西省加强井工煤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陕西省资源枯竭煤矿管理规定》,按照“一停二整三关”要求,全面完成煤矿灾害风险普查,开展128处整改提升煤矿安全综合评估,基本完成煤矿电子封条建设。陕西省应急管理厅指导陕西彬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制定煤矿瓦斯抽采等5项灾害治理企业标准,打出煤矿整治组合拳,把陕西省煤矿重大灾害治理经验向全国推广,促进了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0219月,陕西省安委会制定印发《陕西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暂行)》,厘清能源、住建、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卫健、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监管职责,明确了乡镇(街道)对辖区内无物业管理、无行业主管部门或实施自行管理的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控制中毒、窒息、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0219月,陕西省应急管理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联合制定《陕西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加快闭库销号进程,推动全省尾矿库数量只减不增。20228月,陕西省应急管理厅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机制,在联席会议、日常沟通、联合行文、协同执法、隐患通报、信息共享六个方面加强协同,在执法检查、矿山尾矿库专项整治、落实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等方面统一行动,避免重复发文、重复检查,减轻基层负担。

  商洛市探索制定《商洛市尾矿库新增、回采、闭库销号管理办法》,按照总量控制、减量置换、指标管理原则,规定市域内尾矿库闭库销号2座、批准新建1座,且销号指标可在全市交易。该举措既缓解了无主尾矿库治理资金短缺的问题,又激发了企业闭库销号的内在动力。截至目前,商洛市已批复同意4座尾矿库销号后置换尾矿库新建指标2个,6座尾矿库正在履行销号程序,2座尾矿库已经销号。

  渭南市加快烟花爆竹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步伐,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缩减至43家,同时通过政府资金补助,推动烟火药混药机和爆竹混装药一体机全覆盖安装。目前,28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完成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实现动态数据监测、重点区域监控,有效整治“三超一改”等顽瘴痼疾。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纵深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每年安全投入达数十亿元,煤炭智能化产能达90%以上,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化工装置100%,装配了自动化控制系统、泄漏监测报警装置。钢铁冶炼、发电、水泥生产、机械加工等领域的连续运转系统全部采用远程集中控制。

 

山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高质量收官

 

  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山东省委、省政府坚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安排,逐一对照落实十五条硬措施,结合山东省实际,谋划制定了“八抓20条”创新措施,配套实施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探索形成了一整套针对性、操作性强的风险隐患防范和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构建起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体系,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高位推动,统筹谋划三年行动任务

 

  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政府安委会强化组织领导,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对照国务院安委会三年行动方案,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了“1+2+20”三年行动计划,将国家方案确定的9个重点领域拓展细化为20个行业领域,实现全省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把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一体谋划推进。山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以上率下带头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谋划实施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措施、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管领导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确保行业领域发展与安全“两手抓”。2022年以来,先后召开19次全省会议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动三年行动,精心谋划开展大检查,全面起底整治风险隐患,全力守好安全发展底线。

  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印发《关于成立省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组的通知》,明确由省长任组长,省委副书记和常务副省长任常务副组长,省政府安委会有关副主任为副组长,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建立起了完善的工作推进机制。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副省长担任办公室主任,下设综合协调组、政策研究组、情况调度组等6个小组和20个行业领域专项工作组,具体负责三年行动日常工作。

  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加强统筹调度,每季度召开阶段性会商研判会议,每逢假期和关键时间节点都召集成员单位研判风险,督促抓好落实。2022年以来,部署开展了2次阶段性总结评估,形成了工作情况汇编;省级层面建立了问题隐患清单111项、制度措施清单82项,全部按时间节点推进落地。

  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细化重点攻坚工作方案,排查整改了大量问题隐患,建立了一批管长远的法规制度,各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进展顺利。2022年,深化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攻坚,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制度创新,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山东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制定制度措施7033项,在全国率先建立量化问责、安全总监、驻点监督、事故提级调查、事故信息直报等系列刚性制度,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制度体系的重塑性构建,构建起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

  建立企业“开工第一课”和“晨会”制度。开工第一件事就是讲安全,每天上班前利用“晨会”交底风险隐患,强调注意事项,开展警示教育,打通企业最末端的“微循环”。山东省56.6万家企业建立落实“晨会”制度,有效防范和减少“三违”行为引发的事故。

  建立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制度。对125个行业按风险大小分为Ⅰ类、Ⅱ类,对所有企业按安全生产状况从好到差分为“ABCD”四级,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山东省共划分I类企业14.7万家、Ⅱ类企业13.2万家,首次分类分级目标基本完成。

  建立企业安全诊断机制,要求企业根据不同时段和季节特点,经常性开展自我诊断,定期聘请高层次专家诊断工艺、技术等深层次问题,其中高危生产经营单位至少半年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一次全面诊断,提高企业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的能力。

  建立企业安全总监制度,指导山东省9532家重点企业配备专职安全总监,探索实行委派制和双重管理,既对企业负责、也对监管部门负责,推动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建立驻点监督制度,山东省14个系统向生产规模大、工艺复杂、危险程度高以及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多的重点企业,派出业务骨干和安全专家,“点对点”指导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建立危险作业报告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山东省企业危险作业报告管理办法》,山东省明确企业从事动火、有限空间等12种危险作业,按规定进行年度报告和动态报告,告知危险作业人数、场所等基本信息,实施重点管控,严防违规作业引发事故。

  建立有限空间作业风险研判、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山东省出台严密防范地下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事故的20条具体措施,强化风险排查辨识,严格执行作业审批,明确技术和防护措施标准,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起底隐患,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攻坚

 

  20211月起,山东省开展拉网式、起底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共排查103.1万家生产经营单位,逐一摸清生产经营单位的“家底”和安全状况,实现对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相关人员全覆盖。20224月以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查重大风险隐患、查深层次问题、防较大以上事故”,全省检查企业单位203.7万家,发现隐患305.2万项、整改294.5万项,责令停业整顿6460家,暂扣吊销证照510个,提请关闭149家。




山东省开展拉网式、起底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危险化学品领域,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现一、二、三、四级重大危险源检查督导全覆盖;建成危险化学品监测预警系统,1267家重大危险源企业、582个装卸站台感知数据和视频监控接入。煤矿和非煤矿山领域,加强煤矿标准化建设,一、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占91%,山东省所有煤矿完成“电子封条”建设,实现对矿井出入井人员、人数变化及煤矿生产作业状态等情况全天候远程监测。建成“山东省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综合管理系统”和移动端APP,全省511家非煤矿山纳入系统管理;指导烟台市实施关闭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将126个矿权压减到64个;山东省清理退出外包施工队伍148家。工贸领域,深入开展金属冶炼、深井铸造、涉爆粉尘重大隐患清零整治行动,深化涉氨制冷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自建房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排查经营性自建房129.4万栋,鉴定为CD级危房全部落实管控或工程措施。城镇燃气领域,山东省改造燃气老化管道677公里,提前实现灰口铸铁管、30年以上、建(构)筑物占压管道“三个基本清零”,91.5%以上的天然气居民用户用上不锈钢波纹管。消防领域,提高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能力,山东省4.4万栋高层建筑、7000余栋高层住宅小区建立微型消防站队伍,5.6万家商贸市场、物流园区经营业户联网安装“智慧消防”物联设备。道路交通领域,加强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整改“大吨小标”车辆1765辆,查处非法改装货车2.1万余辆,淘汰“营转非”大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6147辆、淘汰比例93.7%;开展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治理,2022年,新改建农村公路9277公里,完成农村公路平交路口整治7.5万处。新业态方面,出台海上风电、玻璃栈道等安全监管意见,印发通知指导各地做好醇基燃料监管,及时管控新风险。

 

严管重罚,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完善责任体系。山东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全部制定出台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别明确每一名党政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创新制定《山东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明确53个单位的252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以及125个行业领域的省级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行业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责任部门,实现部门、行业领域全覆盖,解决了监管盲区和部门职责不清问题。

  严肃责任追究。坚持“四位一体”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对每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都从安全生产、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扫黑除恶等方面周密调查取证,倒查违纪违规违法问题。2021年,制定《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格实行量化问责。严查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行为,修订《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建立重大隐患和事故省级直报制度,实行清单化管理、精准化防控、闭环化治理。

  创新执法模式。建立全省性、区域性、示范式和帮扶式4种异地执法模式,实施“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全过程在场”执法。2022年,执法检查企业11.2万家次,立案处罚2.4万余起,处罚6.9亿元,执法力度和效能大幅提升。

  运用智慧监管手段。深化企业安全生产用电监测分析系统应用,精准识别2.2万家高危企业异常用电行为,推动安全监管关口前移。

 

全员覆盖,构建共建共治共享良好局面

 

  坚持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贯穿应急管理工作始终,山东省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切实筑牢安全生产工作的人民防线。

  全覆盖动员群众强化隐患举报,出台《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标准(2022版)》,细化工贸、矿山等23个行业领域和301项具体奖励情形,让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清楚“举报什么”“怎么举报”。2022年,山东省接报各类举报3.1万件、发放奖励327.7多万元,其中发放单笔举报奖励50万元、全国最高。创新推行“吹哨人”制度,实施企业内部“吹哨人”举报重奖激励,全方位保障举报人权益,打消企业内部举报顾虑。建立有奖举报公告牌制度,山东省企业设置公告牌17万处,安全隐患举报二维码扫码221万次,鼓励企业开展“职工查身边隐患”奖励。

  全覆盖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创建“学习强安”在线学习平台,制作简明实效课程,向各行业企业精准推送、限时学习、每课必考,确保学习教育覆盖面和培训效果。开展山东省全员定向大培训行动,对重点人员精准全覆盖培训,海上安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等4个领域完成培训218.6万人,有效增强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对全省281家培训机构全覆盖检查,清理退出23家不合格培训机构。

  全覆盖开展宣传教育,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设计制作山东省安全生产创新措施系列视频片,面向群众开展全方位、多角度、不间断宣传,广泛凝聚安全发展共识。对发生的每一起亡人事故,都制作事故警示片,督促企业利用“开工第一课”“晨会”等形式,组织全员学习观看,切实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三年行动以来,安全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山东省各级各部门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网络培训等形式,组织观看专题片1.5万余场次,制作了26个行业领域的警示教育片。积极推动安全宣传“五进”,举行三年行动计划新闻发布会,构建新媒体平台宣传矩阵,“山东应急管理”微信粉丝量达435.3万,广泛开展安全公益宣传。山东省组织开展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典型引领访谈等活动近3万余次,参与人数320余万人次。

  三年行动以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更加夯实。山东省督促指导103万家企业完成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修订,细化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员工的全员岗位职责;全省4.9万家企业建成并有效运行双重预防体系,累计辨识管控风险点189万个。

  三年行动以来,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得到提高。山东省所有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报告均在有效期内,1228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完成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制定《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生产安全行为负面清单》,明确11个方面42项禁止行为;扎实推进58家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按期完成49家中小型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关闭退出不达标化工生产企业2344家,完成化工园区涉及的253个村庄、35个学校医院等敏感点和7.3万户居民搬迁。

  三年行动以来,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得到提高。山东省现有的91处煤矿中,有74处煤矿开展智能化建设,智能化采煤工作面145个,全省煤矿智能化开采煤炭产量达75%。山东省冲击地压矿井两年未发生冲击地压事故;淘汰退出灾害严重及落后煤矿,2020年以来,退出产能1146万吨/年,压减产能631万吨/年。

  三年行动以来,非煤矿山信息化提高了安全监管效能。2020年起,山东省各市没有新建尾矿库,闭库销号尾矿库40座;非煤矿山企业尤其是地下开采矿山(含尾矿库)全部实现内部安全管理、双重预防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三位一体”建设和运行,80%矿井主排水系统的水泵实现地面远程自动控制。

  三年行动以来,消防安全网络日益完善。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将消防车道设置、规范划线标识、加强日常管理等内容,纳入《山东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改造实施技术导则》。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排查4类重点高层建筑5400余栋,摸排投用的高层建筑共5.9万栋,落实更严格的消防安全管控措施。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达标创建活动,山东省313家商业综合体全部完成达标验收。实施消防安全“专家查隐患”行动,检查火灾高危单位、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建筑、物流仓储场所、三级甲等医院、养老服务机构等7657家单位。梯次部署开展“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和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两大行动,摸排老旧小区10389个、家庭生产加工作坊4493家、合用场所31.3万余家、生产经营自建房15.2万余栋,拆除易燃可燃彩钢板3000余万平方米。出台《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制定《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山东省建成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1.8万余处。达标特勤消防站增加到83个,填补了化工园区消防救援力量空白。山东省57665个农村建成微型消防站,完成率达84.11%。共557支乡镇消防队、194支企业消防队、3.84万个单位微型消防站纳入“一呼百应”指挥调度平台。

 

四川:三年行动守牢高质量发展的安全底线

 

  2020年,四川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7.7%20.0%2021年,同比下降11.2%9.0%2022年,同比下降28.3%27.5%,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这组数据折射出三年来四川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盯紧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20204月,四川省安委会印发《四川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从20204月至202212月,在全省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前,三年行动已收官,这份安全“成绩单”是亮眼的。

 

创新安全制度,推动责任落实到位

 

  在全省推动三年行动落地落实的关键,在于落实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结合实际,四川省成立以省长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常务副省长和分管安办工作的副省长为副组长的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在各牵头部门下设整治专班;从四川省应急管理厅涉安处(室)和省安科院抽调14名精干力量,组建省安办实体化工作专班;部署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印发四川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和“巩固提升年”实施方案;开展宣传教育,探索开展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

  三年来,随着四川省对三年行动的高位推动,各市州的行动部署也随之变动。

  德阳市现有非煤矿山企业6家,但规模小、安全基础薄弱、开采环境相对恶劣。如何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是一道难题。为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矿山企业最小单元,德阳市建立了非煤地下矿山地方政府领导包保责任制度,明确各级政府包保领导职责;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同联动机制,明确市发改委、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及单位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针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德阳市采取法规集中宣讲等意识能力提升行动,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

  创新危险化学品救援机制是雅安市的制度探索。雅安市在全市范围内设置“南北中”三个联动区域,推行“红、橙、黄、蓝”四色分类监管、石棉过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管专带”限制通行等措施,建立起区域内协同作战的应急合作体系。

  四川省各地的安全制度创新,远不止于此。从省级层面看,修订《四川省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度,印发《四川省省级部门及中央驻川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等系列文件。各行业因势制宜出台行业制度及标准,如住建部门修订《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其中26项规定和做法均为国内首创,实施《四川省既有建筑外墙面安全性检测鉴定标准》为全国首创标准;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全国唯一一部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四川省公共消防设施条例》。四川省水电站推广设置企业首席安全官、安全员,全面提高水电站安全管理能力。

  在市州层面,自贡市创新推出“安全隐患随手拍”活动;广元市以化工集中区为重点,综合利用政府购买三方技术服务、聘用技术检查员等手段,逐步解决危险化学品基层监管力量薄弱、专业人才短缺等问题。

  各地一系列制度的安排和创新,成为了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的有效抓手。

 

搭建风控平台,从源头消除事故隐患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在三年行动推动过程中,科技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走进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合成车间,现场操作人员杨茂在一级重大危险源液氨储存区巡检时发现,冰机103-LB突然跳车,主线缆接线箱伴有大量火花。杨茂立即使用防爆智能巡检手机触碰103-LB的识别码,成功与问题站点匹配后,通过缺陷管理系统向各部门发出“三级缺陷”信号。随后,车间管理、电气维修、消防救护、安监等部门快速响应,立即开展机组断电、电缆更换、安全布控、抢修指导等工作。

  这样高效有序的风险隐患信息化闭合管控,是“双重预防机制”在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全面运行的成果。目前,泸州市24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已全部试点投入使用双重预防机制信息化平台,初步实现风险管控实时化、隐患排查标准化、隐患整改流程化、安全监管精准化。

  除了泸州市,南充市也感受到了搭建风险防控平台的优势。2022年以来,南充市南部县先后将辖区2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8家加油站、5家液化气充装站等纳入县应急指挥中心视频监督系统监管范畴,尤其是对生产、储存区等重点部位实现24小时在线实时监督和职能巡查,进一步做到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解决。

  为整治“风险隐患排查流于形式、浮在面上、覆盖不全面”问题,据了解,四川省安办专班汇集应用现有的18个涉安信息系统,搭建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平台,通过监测企业重点数据、关键指标,关注涉安气象灾害、国内外经济环境等因素,开展每日安全风险研判、实时报警处置、预警信息发布、管控措施跟踪落实。自20208月运行至20231月,接收系统报警25954次,实时调度处置报警1373次,研判较大风险250条,预警规避重大风险61次,提出防控工作建议3972条,跟踪落实工作反馈15181条。

 

盯牢重点领域,防范重大安全风险

 

  近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和省消防救援总队组成的督查组在四川盛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省级专项督查时发现,该企业未按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探头到期未进行检定等45处隐患。




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


  三年来,像这样的专项检查从未停止。据统计,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四川省共派出检查组35万余个,检查单位197万余家,排查整治隐患217万余项,累计整改率94.4%,责令停产整顿8352家,暂扣吊销证照企业801家,关闭取缔625家,约谈警示29478家,联合惩戒1184家,移送司法机关402人。

  危险化学品、煤矿和非煤矿山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危险化学品领域,四川省排查整顿60家涉及非法违法“小化工”的企业或窝点,立案查处35件,处罚款98万元;完成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智能感知系统I期、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III期建设,运用“互联网+监管”有效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

  在煤矿领域,四川省建立并实施煤矿复工复产、矿长考核记分、事故矿井管理、超限报警追查、煤矿安全专班、驻矿蹲点督导等一系列制度机制。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全省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降幅达87.5%86.8%,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在非煤矿山领域,三年来,四川省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145座,指导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1284张;率先试点建设智慧矿山,研究开发5G远程穿孔采掘、无人机测绘、电机车自动驾驶、三维地质建模等智慧矿山技术,大力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

  与此同时,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自建房、燃气、水电站等行业领域也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全省各行业各领域整体安全水平得到全面提高。目前,重点行业领域的整治仍在继续。四川省将深入开展重点时段排查检查,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安全基础。

 

天津:持续纵深推进 三年行动交出满意答卷

 

  2020年以来,天津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发展与安全,狠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不断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实现了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连续三年“双下降”,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提供了坚强保障。

 

铸牢安全理念,有力有序组织

 

  天津市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天津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汇报、部署重点任务,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专题片并开展学习讨论。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重点危化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自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领导率先垂范,先后10次召开市安委会会议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会议,持续推动三年行动纵深开展,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以上率下,深入基层开展督导检查17.7万余次,检查企业67.3万余家次,督办解决重点隐患问题11.6万余项,发挥了重要表率作用。

  据了解,天津市委、市政府审议印发《天津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结合天津市实际,新增仓储物流、油气长输管道和特种设备3个重点领域,将各行业分头开展的排查整治工作一并纳入三年行动集中部署,并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明确量化指标,形成“1套总方案+2个专题引领+11个专项整治”的总体框架。各区、各部门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采取集中办公、阶段性集中、定期例会等方式,组建工作专班全力推动,结合区域实际、行业特点,制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梳理明确专项整治内容。

 

发挥“九项机制”优势,统筹稳步推进

 

  天津市从市级部门抽调11名同志组建市级三年行动工作专班、集中实体化运行,持续发挥统筹作用和“九项机制”优势,着力推进三年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落细。

  一是例会调度机制。每年年初、年中,天津市分别组织39个市级部门、16个区召开部署推动会议,调度市级牵头部门和各区安委办工作进展,通报问题、研究措施、部署任务。二是挂图作战机制。市、区两级分别建立每个专题、专项整治的任务清单,按照分时分步原则,对每项任务倒排工期、细化措施,制定“作战图”和重点任务目录清单,实施“挂图作战”,实时把控进度。三是同步推进机制。天津市推动三年行动与各区、各部门日常监管执法、检查暗访等工作融合,纳入全市年度巡查考核等工作之中,紧密衔接业务实际,做到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同提升。四是重点跟踪机制。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紧盯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整改摘牌,重点抽查企业“关停并转”措施执行情况,确保做到“两个根本”。五是督导推动机制。持续开展三年行动“四类推动”,即市安委会组织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检查督查;市安委办组织对各区、各重点部门开展督导推动;各市级部门对本系统、本行业领域开展指导推动,各区对本区域各级单位开展指导推动;市工作专班对各区基层单位、各行业领域企业开展督导推动和随机抽查,构建统筹联动的工作机制。六是重点督办机制。坚持问题导向,面向企业、部门、属地不同层级,在常态化开展“四类推动”基础上,狠抓典型突出问题及重大风险隐患的整改、警示和反思,以函告方式向责任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情况、限期督办整改,以约谈等方式传导压力,督促各方举一反三、防微杜渐、落实责任。七是统计报送机制。开发启用三年行动直报系统,统计全市各级进展数据,优化计算和报送程序,有效避免了数据重复统计等问题。八是推广通报机制。汇集整理各单位三年行动特色做法和制度措施,以简报形式在全市推广先进经验;分析研判各区域、各行业领域工作进展和问题不足,以通报形式督促整改。九是新闻宣传机制。持续营造三年行动浓厚氛围,在新华社、天津日报、天津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刊发安全生产相关报道,通过微信、微博、抖音、头条等新媒体平台,持续发布图文信息和视频宣传作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深度及广度不断拓展。

 

行动落在实处,专项整治成效明显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天津市各方面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重要指示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重在从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重在从责任链条、工作机制、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重点任务工程上显成效,取得阶段性成果。

  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压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天津市委、市政府制定《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等一系列文件,采取视频会商、情况通报、警示约谈、挂牌督办、暗查暗访、述职评价、追责问责、举报奖励等各种手段,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及党政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以市政府令形式颁布实施《天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明确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主体,着重强调主要负责人职责、安全总监职责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机制和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危险作业管理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全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水平。

  齐抓共管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天津市各区、各部门主动进位、强化履职、固本强基,切实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职责使命扛在肩上,抓在手里,落实在行动中。和平区利用“和平夜话”平台推动三年行动进社区,各级领导、干部深入社区听取居民群众对身边安全的意见建议,筑牢群防基础。滨海新区在全区推广仓储场所“电检医生”、安全指南、消防评估等经验,其“智慧应急”建设被纳入全国首批试点。市城管委深刻吸取燃气爆燃事故教训,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突出燃气的经营、输送配送、使用,燃气具的生产销售,燃气管道施工和保护5个环节,围绕17个方面开展“清单式”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六个100%”目标。

  重点领域集中治理进一步深化。据记者了解,天津市各区、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理念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要求,部署开展了一系列针对重点领域、高危环节的集中治理工作,有力治理了一大批隐患,严厉惩戒了一大批违法违规企业,有效维护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

  安全生产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天津市各区、各有关部门认真研判所辖区域和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全面总结三年行动期间实施的长效管理措施,不断完善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法规制度体系。全市共制定实施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制度规定442项。

  双重预防控制成效进一步显现。积极推动构建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密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市级部门分别建立与所属行业领域企业联网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督促落实“双报告”制度,运用大数据分析评估结果,进一步加强线上线下监管,推动企业实现安全风险管控向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向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市属企业通过自建或委托方式建设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实现重点岗位人员“变招工为招生”,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已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

  突出问题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紧抓隐患治理“牛鼻子”,从“防大、防猛、防突发”上定向发力,综合运用挂牌督办、关停并转等措施,坚决防止人员群死群伤、财产大量损失和社会恶劣影响。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天津市合计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79项。河东区挂牌督办太脱拉仓库区未设置消防车道、防火间距不足等重大安全隐患,区级工作组现场进驻,在对商户进行法律政策宣讲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仓库区货物进出管控,最终圆满撤离所有商户并拆除该仓库区。

  安全工程项目支撑进一步加强。紧密结合业务实际,应用科技手段开发建设了一批安全生产领域系统工程,对于提升全市安全生产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完成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挥信息网、机动通信保障及相关基础软件等“四横四纵”信息化基础建设,完成指挥救援系统、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应急预案管理、应急资源管理、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12350举报投诉系统等14个核心业务信息系统和14个应用支撑服务系统开发,搭建起集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等功能于一体的“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贵州:真抓实干  筑牢高质量发展安全防线

 

  2020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充分研判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结以往安全生产工作经验,高瞻远瞩、深谋远虑作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部署安排,要求“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全国上下抓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记者从贵州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会议上了解到,三年来,在贵州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务院安委会督导帮扶组悉心指导帮扶下,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全体专班同志团结奋进、勇于担当、积极作为,贵州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年均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2017-2019年三年均值分别下降49.1%47.1%20.3%21.7%50%51.7%

 

多措并举,推动三年行动走深走实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自开展以来,贵州省各行业领域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创新探索,不断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制修订地方法规15项,出台各类标准14项、制度措施200余项,推出了一批行之有效、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做法。




贵州省树牢安全发展意识,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推动安全生产法治制度建设。对《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贵州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贵州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铜仁市电动摩托车管理条例》《贵阳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等地方法规进行制修订,推进《贵州水路交通管理条例》《乡镇自用船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修订工作。推动将“双重预防机制”列入《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意见》《贵州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意见》《贵州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暂行办法》《贵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关于加强新业态新风险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等一系列制度标准。一些重点领域法治化水平有效提升,地方法规规章和制度体系更加完备,职责更加明确,依法行政的安全治理体系日益健全。

  强化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市(州)发生1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3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县(市、区、特区)发生1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年度综合考核不得评为第一等次;行业发生1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主管部门年度综合考核不得评为第一等次。

  大幅增加安全生产在综合考核中权重。2022年,贵州省制定《2022年度市县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安全生产”减分项目指标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有力督促各地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贵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

  重奖激励隐患举报。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社会监督,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确保及时制止、惩处非法违法行为和排除重大事故隐患。2022年,印发《贵州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省级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资金,对举报重大风险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人员,予以奖励,单项最高奖励30万元。

  此外,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还探索出台了一批具有自身特色的经验做法。黔南州开创巧借防火“民俗”、整合村寨“民力”等方式,将安全与民族文化深度融合;在特种设备领域,建设特种作业统一业务平台解决监管难题;在道路运输领域,创新推出“体验教育+实操培训+线上线下监管”道路运输安全教育培训新模式;在煤矿领域,实施煤矿瓦斯防治攻坚。

 

顺利收官,六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三年来,贵州省扎实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6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树牢。2020年以来,贵州省共召开安全稳定警示教育大会、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等18次,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系统部署;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带头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大宣讲活动,全省上下安全发展意识明显增强,“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贵州省紧紧扭住责任体系建设这个关键,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十大责任体系”和“五大管理体系”。制定《贵州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贵州省党政部门及中央在黔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贵州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试行)》,推行安委会“双主任”制和安委办“实体化”运行,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干部、行业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严格考核巡查和责任追究,制定《贵州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及《评分细则和标准》,完善挂牌督办、约谈警示、联合惩戒、整改评估和“回头看”制度。三年来,共约谈2个市(州)、15个行业管理部门、49个(次)县级政府和41家企业,警示教育17个行业管理部门、23个县级政府和26家企业。

  重大安全隐患得到进一步治理。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三张清单”,面向贵州省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监管场所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出台《贵州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核实查处群众举报案件9521起,兑现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454起、215万余元。

  安全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增强。建立健全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定期会商研判突出风险。建成贵州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在全国率先建设由省到市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感知网络,推广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急管理网格化系统、防汛抗旱态势分析系统、地质灾害实时监测预警系统等20余个系统平台,常态化开展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风险监测入网率、“两客一危”车辆入网率、全省高速公路重点路段监控设备覆盖率均达100%,安全风险防控能力不断增强。

  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大力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引导煤矿兼并重组和智能化、机械化改造,关闭退出煤矿138处、退出落后产能2340万吨/年,关闭退出金属非金属矿山29处,关闭尾矿库8处,搬迁改造15家危险化学品企业。道路交通领域开展路段隐患整治和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消防领域启动8个市州消防训练基地和17个消防救援站建设。全面推动基层应急管理网格化治理,贵州省设置网格单元13.2万余个、网格员12.7万余人,录入网格监管对象120.46万余个,有效解决了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问题。全面加强基层安全监管力量,贵州省应急系统新增编制564个。

  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三年来,贵州省紧紧围绕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形成了一批切实管用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修订了《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贵州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意见》《贵州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等制度标准,推进了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打通了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等一系列重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完善。

 

持续推进,促进成果巩固提升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三年来,贵州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共形成制度性成果2717条,成果来之不易。下一步,贵州省将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切实将制度成果不断完善推广。

  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筑牢安全发展理念。从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如履薄冰的紧迫感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贵州省六十条具体措施,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紧盯突出问题持续攻坚克难。各地各部门将不断强化政策引领,采取项目化、工程化、系统化方式,推进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强化责任落实狠抓风险防范。紧盯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监管执法、监督检查、巡查考核、通报约谈、行刑衔接等措施,切实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各有关部门按照业务相近原则,主动上前一步强化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监管,明晰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不断健全完善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格局,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

  夯实基层基础推进本质安全。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全面推动煤炭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实施煤矿“六个一批”分类处置,提高办矿门槛,积极推进老化工企业“两重点一重大”设施设备改造,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推进乡镇(街道)“一办一队一库”、村(社区)“一站一队一室”建设,制定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规范化标准,提升第一响应和初期处置能力。

 

浙江:常态长效巩固提升三年行动成果

 

  浙江省认真对照“五个一”要求,坚持不懈落实国家十五条硬措施和省25条实施意见,深入总结提炼三年行动中的亮点工作,巩固提升工作成效,推动各项工作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力推安全生产水平本质再提升。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厅长陈浩(左二)深入企业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2022年,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2019年下降41.1%45.3%,较大及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防控能力得到全面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在规划引领、标准规范、科技兴安、源头治理等方面实现100%覆盖;企业、工业园区、城市运行安全风险防范数字化赋能全面实现,重点领域精密智控体系初步建成;各类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超450万,建成安全体验馆1023家、消防体验点1574个,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责任考评体系到边到底

 

  三年行动以来,浙江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调整设立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专业委员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文件,压实“三个责任”到边到底。

  建立履职尽责“一本账”。聚焦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率先探索建立省市县乡村企全覆盖、一贯到底的责任体系,梳理建立领导、监管、主体“三个责任”履职清单。推动实现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民爆物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企业主体责任落实100%“五到位”。

  研发“全覆盖责任体系”应用。贯通危险化学品、工矿、涉海涉渔等重点领域内容与数据,动态跟踪履职尽责情况,实现3.2万名领导责任人、3.7万名监管责任人、60.8万家企业(单位)责任到岗到人,确保256.79万个风险点管控到位。

  强化动态考评管控。科学构建“省考县、市考乡”考核评价体系,将90个县级政府纳入考核范围、加强过程考核、动态晾晒排名,推动“省----村”安全生产责任一贯到底。金华市坚持“党政同责”,实施安委会“双主任”制,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同时担任安委会主任。

 

隐患闭环风险动态管控

 

  三年行动以来,浙江省瞄准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实施多项制度加强隐患整改,防范管控各类风险。

  创新建立“除险保安”全覆盖排查机制。聚焦防风险、除隐患,依托专业技术力量,建立并常态实施“1030”全覆盖排查检查,实现每10天对县级、每30天对乡镇排查检查全覆盖,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实施“双重交办、双重督办”。

  分级分类推动问题隐患整改清零。按照“一般隐患立行整改、重大隐患交办督办、典型问题晋级清单”标准,分级分类推进层析闭环整改;综合运用提示警示、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手段,推进问题隐患动态清零。台州市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标准化、数字化、集成化“四化”建设,推进风险大起底、隐患大清零。

  构建工作动态评价定期晾晒机制。从事故防控、隐患整改、督导检查三个维度建立覆盖全省90个县(市、区)的“除险保安”工作评价指数,定期实施评价晾晒,倒逼责任落实。丽水市制定《市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风险防控联动机制》,建立多跨协同、风险排查、信息报送和考核评价4项机制,提升风险防控水平。

 

创新重点领域问题整治

 

  三年来,浙江省瞄准重点行业领域问题,创新举措加强政治,标本兼治,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清单工作机制。依托浙江省委“七张问题清单”,制定安全生产领域问题发现和清单生成、闭环整改和责任落实、举一反三和抓本治源、整改验收、立体评价、综合分析、案例库“6+1”机制,以党建统领推动各地各部门主动发现和管控问题。

  构建系统化、模块化的综合分析体系。围绕问题面上管控、主动发现、即知即改、整改到位、举一反三五大维度,每季度形成省级安全生产问题清单综合分析报告,量化衡量各地各部门工作情况。

  深化协同、点面结合推动问题标本兼治。坚持“整改一个问题、固化一项机制、治理一片领域”。2021年以来,共纳入清单问题697个,办结382个。其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城市燃气安全、地下空间治理、危险化学品运输、涉海涉渔安全5项课题予以重点关注,典型引领促进面上提升,推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嘉兴市出台《嘉兴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地方性法规,弥补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环节法律空白;出台《小微企业园建设及运营规范》地方性标准,引导小微园区高质量发展;出台《嘉兴市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完成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问题整治攻坚行动先行地区建设。

 

数字赋能重点领域精密智控

 

  三年行动以来,浙江省坚持数字赋能,上线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安全在线、工业企业安全在线、渔船精密智控系统(浙渔安)、“浙运安”、浙江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管理系统(浙里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闭环管理(浙江e行在线)、除险保安、全覆盖责任考核评价体系等系统应用。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着力重塑重构安全生产责任传导、问题闭环、重点工作流程。

  创新开发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安全在线,实现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和危废处置等全流程管理,多跨协同成效明显,相关成果被应急管理部发文推广,被列入“智慧应急”全国试点。

  加速推进“浙渔安”系统应用,破解渔船海陆通信难题,实现出海渔船“电话通、视频通、数据通”,成功获批全国首个渔船渔港精密智控建设试点。舟山市开展基层渔船管理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海上“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及渔业安全精密智控平台建设,形成渔业安全监管全程闭环。

  建设上线“浙运安”平台,强化对危险化学品车辆驾驶行为、装运卸各环节衔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外省籍车辆管理等突出问题的闭环监管。持续推动工业企业安全在线、除险保安、“浙里建”、“消防安全风险管控”、“安心游”、城镇燃气智能管理等一系列重大应用投入实战,有效提升安全风险精密智控水平,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硬核支撑。

  杭州市的“数治瓶安”液化石油气瓶充装信息平台安全监管案例,被评为全国第四届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十佳案例。杭州市被推选为全国首批电梯智慧监管试点城市、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城市。

  下一步,浙江省将紧盯“防控风险”这个关键变量,聚焦应急处置实战需求,加快推进“应急大脑”建设。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拓展数据归集覆盖面、实效性,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构建算法模型、知识图谱等智能化工具,支撑重大应用持续迭代升级,提升预测预警和精准管控能力,实现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智能化、专业化、精细化,打造具有浙江辨识度的数字应急成果。

 

强化基层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

 

  三年来,浙江省围绕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加强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全力构建应急管理新格局。

  率先在全国出台《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实现市县两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组建全覆盖。强化基层执法队伍建设,从严“打非治违”,强化行刑衔接,2起危险作业罪查办案例入选应急管理部优秀执法案例,其中杭州市萧山区查处全国首例“危险作业罪”案件。

  率先在省级层面出台《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围绕基层应急管理职责体系、风险防范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应急保障体系4个方面,构建以网格为基本单元的全覆盖基层应急管理责任体系,建立乡镇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等工作专业协调机制。绍兴市探索推动城镇“135应急救援圈”和农村“15分钟救援圈”建设,组建“一专多能、一队多用、专兼职结合”的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下一步,浙江省将发挥航空救援优势,高标准推进全国航空应急救援试点省建设,到2026年将建成陆上“辐射50公里,确保1小时到达”的航空应急救援圈。此外,还将加快修订省市县3级预案,形成全面覆盖、上下衔接、有序联动的现代应急预案体系。奋力推进综合性应急指挥平台“1+4+N”布局建设,配齐建强危险化学品、涉海涉渔、地下空间等专业救援队伍,提升“全灾种、大应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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