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在突发事件防范应对中的角色定位

文/应急管理部信息研究院 陈文涛

社区是推进灾害风险管理的社会载体,在防灾减灾、突发事件风险防范和应对中具有特殊地位。国际城市管理协会、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红十字会、联合国地区发展中心、亚洲备灾中心等国际或区域性组织积极开展了抗灾社区、安全社区等一系列以社区为基础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治理策略。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推进了防灾型社区(Disaster Prevention Community)、有准备的社区(Prepared Community)、有恢复力社区(Disaster-Resilient Community)等应急管理模式,其共同点在于:将社区作为应急管理的载体和前沿阵地,将全灾害、跨部门、全过程的综合性管理方法延伸到最基层的社区,强调增强社区风险意识及做好针对性应急准备;将社区作为应急管理机制协作平台,以社区为基础构建扁平化、弹性化的应对网络,将应对与管理主体由单一的政府组织扩展为包括多元治理主体在内的网络系统,形成应对整体合力;作为突发事件发生现场和以自救和互救为主的社区,在突发事件应对时,救援能够更有时效性;突发事件具有社会、政治、经济现实性,强调社区为基础应急管理模式,使得应对手段从规划设计、强化基础设施等结构性措施拓展延伸到社区情感、居民意识及纽带关系等层面。

应急管理背景下的社区定义

社区(community)一词最初出现在拉丁文中,原意是亲密伙伴的关系和共同的东西。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 2000年12月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文件中将社区明确定义为: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指对原有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所在辖区进行调整,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做了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众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社区的定义和对象进行了探讨和界定,其共性是强调了社区的“地域”和“社会”两个属性。社区不仅是人们生活和工作的场所,并具有经济发展、文化教育、情感培育等功能。积极有效的社区参与有利于遏制突发事件频发态势,减少损失和影响。目前,我国的社区管理体制并不完善,多是街道与社区相融合的“行政区—社区”模式,街道与社区相融合的社区体系实际上是在街道层面运行的。社区作为应急管理的基本单元,应具有相对完整的应急管理结构、具备基本应急管理能力,综合考虑相关因素,本文所指社区是指在一定地区上形成、应急管理结构基本完整的公众生活共同体,其界定要与我国行政区划结合起来,一般考虑最小行政区划单位。例如,城市街道、农村乡镇及应急结构基本完整的功能性社区(经济开发区、大学城等)。

社区在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中的任务分析

突发事件应对实践案例表明,面临同样的突发事件,不同社区遭受的后果、恢复效率等存在较大差异,而这种差异来自不同社区的脆弱性和应急能力。突发事件涉及面广,防范和应对能力需求多样,本地社区及社会组织、企业等多元化的主体参与至关重要,社区应在搭建资源整合平台、构建应对组织网络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社区作为社会管理的基本单元,其触角能够直接深入到社会基层,掌握辖区风险状况及脆弱人群等基本信息,在突发事件潜伏期应采取措施,避免风险发展为事故灾难。

按照风险分级管控原则,社区应按照职责对区域内小微企业、灾害点开展预防性检查,并对社区公众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等。突发事件发生后,社区应发挥应急第一响应人作用,第一时间灵活积极地采取应对措施,开展前期处置。在应急响应过程中还要调动起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并组织开展自救互救,为救援决策提供有效信息,协助救援队伍进行处置。在恢复过程中,社区能更好发挥情感纽带等作用,提高恢复效率。

社区在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中的角色定位

“社区”无论是作为一个有形的地理范畴还是无形的理念认同,对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而言,都具有重要的功能价值。在某种程度上,以社区为基础的应急管理不仅是一项日常事务和工作方案,更是一种应急治理新思维。不同于政府职能部门以分级分类为依据在突发事件发生之后所进行的专门化、专业化、系统性应对,如消防灭火救灾、卫生医疗救治等,社区作为最基层的社会治理单元,主要是承担预防性、辅助性职责。强调社区在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中的地位,并不仅是强调社区本身的能力建设,而是在社区这个平台上实现社会资源及多元力量的互动、沟通和协作,通过应急机制和制度体系建设等,达到整体效能大于单个资源效能之和的目的。除了地域的概念,社区在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中更重要的是发挥着“发起者”“组织者”“响应者”的作用。

“发起者”。社区了解辖区突发事件风险,掌握事故灾害风险点、脆弱人群分布等信息,在科学研判社区内外预防与应急准备、应急资源、能力现状的基础上,对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需求有清晰了解,是应急能力建设的发起者。

“组织者”。社区是打破跨界合作、应急资源“条块结合”的切入点,通过社区,能够整合地区风险治理与应急协作相关资源构建应对网络组织体系,使社区内的相关机构、社会组织、公众的风险防范和应对工作从自发到井然有序。社区具有协调多主体的救援能力,在上级政府、驻区单位、社会组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公众等之间搭建一个沟通交流平台,通过跨界组织机构建设、资源共享机制等,使社区各主体的个体力量得到系统整合。

“响应者”。以自救和互救为主的社区是第一响应人,往往具有一定的应急资源,应急体系结构相对完整,具有基本的应急管理能力和较为完整的应急处置功能,突发事件发生后,能第一时间了解信息,灵活采取应对措施,在面对灾害时取得更好的救援时效。面对中小型突发事件,社区往往更能直接、有效地发挥响应处置作用。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中,社区更多的是在上级政府统一指挥下,组织自救,同时支持配合外部救援力量开展处置工作。

社区是各类突发事件的直接承受者,国家制定的各项应急管理法规政策只有在社区得到认真地贯彻和执行,才能发挥应有的成效。应对重大突发事件,需要的是以社区为基础的整个应对体系。基于社区在突发事件应对中的角色定位,结合我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现状,需要加强面向社区的应急管理系列具体政策的研究和设计,从法制、理念、体制机制等多方面进行改进完善,在充分考虑我国现实的社会结构与历史文化传统基础之上,努力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社区应急管理机制,更好发挥社区在突发事件应对中的基础性作用。

(责编:程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