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改进LEC法的铝及铝合金深井铸造作业现场风险评价

文/滨州市应急管理局 任延学 孙宝柱 王美丽 王金波

近年来,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连续发生较大事故,暴露出部分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还存在问题。传统LEC法虽在一定程度上可辅助完善安全评价管理体系,但存在主观性过强等问题。本文在原有基础上改进系数设置,根据公式D=M×L×E×C、M=M1×M2×M3进行作业现场的风险评价。

铝及铝合金深井铸造系统改进LEC 法的建立

根据铝及铝合金深井铸造系统特点和风险管控要求,将设备设施管理系数M1、现场安全管理系数M2、人员安全素质系数M3细分为若干子项,并根据不同情况赋值,安全管理越不完善的越接近上限,反之则接近下限,具体取值标准参考表1、表2、表3。L的取值及打分原则参考表4。

表1 M1 值的主要参考标准

子项 子项名称 取值范围 评判标准M1-1 工艺设备 0.9 ~1.0采用固定熔炼炉+钢丝绳引锭托盘,取值1.0;采用固定熔炼炉+液压引锭托盘或倾动熔炼炉+钢丝绳引锭托盘,取值0.95;采用倾动熔炼炉+液压引锭托盘,取值0.9。未设置报警联锁设备或未投入使用,取值1.0;报警联锁设备部分缺失或安装不完全符合标准要求但是投入使用,视情况取值;报警联锁设备齐全、安装规范并有效投入使用,取值0.8。M1-3 应急水系统 0.8 ~1.0 未设置应急水系统或应急水容量及压力不符合要求,取值1.0;应急水系统设置规范,取值0.8。M1-4 应急电源 0.9 ~1.0 未设置应急电源或应急电源不符合要求,取值1.0;报警联锁设施规范设置应急电源,取值0.9。M1-2 报警联锁设备 0.8 ~1.0对钢丝绳或液压系统等重要设备检查维护不及时(如钢丝绳存在断股、磨损严重等),取值1.0;定期对钢丝绳、液压系统等重要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更换钢丝绳),取值0.8。M1-6 安全监测预警M1-5 设备设施维护 0.8 ~1.0系统 0.8 ~1.0 未接入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取值1.0;接入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并有效使用,取值0.8。

表2 M2 值的主要参考标准

子项 子项名称 取值范围 评判标准M2-1 作业班制 1.0 ~1.2 采用两班运转制,取值1.2;采用三班或四班运转制,取值1.0。M2-2 劳动定员 1.0 ~1.1 铸造作业人员兼顾2 台铸造机作业,取值1.1;铸造作业环节人员不存在交叉作业,取值1.0。M2-3 安全机构人员 0.9 ~1.0 视情况在范围内取值(未按要求设置安全机构和配备人员、人员持证上岗取上限,安全机构和人员配备完全符合要求取下限)。M2-4 规章制度 0.9 ~1.0 视情况在范围内取值(未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取上限,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并严格落实取下限)。M2-5 操作规程 0.9 ~1.0 视情况在范围内取值(未建立岗位操作规程取上限,岗位操作规程健全并严格落实取下限)。M2-6 应急预案 0.9 ~1.0 视情况在范围内取值(未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取上限,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演练、评估取下限)。M2-7 隐患排查 0.9 ~1.0 视情况在范围内取值(未组织现场隐患排查取上限,定期组织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取下限)。M2-8 应急物资 0.9 ~1.0 视情况在范围内取值(未配备应急物资和铝水应急排放设施取上限,按要求配备应急物资和铝水应急排放设施取下限)。

表3 M3 值的主要参考标准

子项 子项名称 取值范围 评判标准M3-1 接受教育培训情况 0.7 ~1.0 视情况在范围内取值(未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年度教育培训缺失,取上限值;接受了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年度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取下限值)。M3-2 应急处置能力情况 0.7 ~1.0 视情况在范围内取值(员工不具备停水或水量降低、停电、模盘漏铝等紧急状态下的应急处置能力,取上限值;员工具备现场紧急处置能力,取下限值)。M3-3 违章违规行为情况 0.7 ~1.0 视情况在范围内取值(存在员工脱岗、睡岗和违规作业等违章行为,取上限值;员工无违章违规行为,取下限值)。

表4 铝水泄漏爆炸危险性

危险 发生的可能性 暴露频率 伤害的严重程度 危险度 危险级别具体情况 分数 具体情况 分数 具体情况 分数固有危险性事故可能发生,铝水泄漏爆炸事故但不经常 3 在工作时间内暴露 6 3 ~9 人死亡 40 720 Ⅰ(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现实危险性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0.41 在工作时间内暴露 6 3 ~9 人死亡 40 98 Ⅲ(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铝及铝合金深井铸造系统改进LEC 法应用实例

某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设置了2台固定式熔炼炉、2套液压式深井浇铸系统,安全监测报警和联锁装置齐全、安装规范,尚未接入铝加工(深井铸造)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控制系统设置了应急电源,应急水系统设置有高位水箱,企业定期对生产设备和安全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企业采用两班制运转制度,每台铸造机均配备有铸造人员,设置安全科并配备了专职安全员,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员工定期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但个别员工不具备停水应急处置能力,未发现有员工存在脱岗、睡岗及违反铸造作业安全规定的行为。

用本文研究的方法计算得出:

在未考虑监测报警联锁设备、安全管理因素补偿情况下,L取值3,即M×L=M1×M2×M3×L=0.41。

未使用管理补偿系数M时,事故的固有危险度D=L×E×C=720,危险级别为Ⅰ级,根据案例情形将管理补偿系数M代入后,事故的现实危险度D=M×L×E×C=98,危险级别为Ⅲ级。整改后危险度D=M×L×E×C=64,危险级别降至Ⅳ级。实例表明,在采取有效的安全监测报警联锁措施,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后,铝水爆炸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得到了有效控制。

结论

虽然铝及铝合金深井铸造系统固有危险度较高,但所有管理系数子项都取下限值时,风险是受控的。例如,当采用固定熔炼炉+钢丝绳引锭托盘铸造工艺时,危险度为48.4。企业的安全管理不可能完美无缺,总会有短板,例如有的企业采用两班制运行,有的监测报警和联锁设备安装不规范、维护保养不到位,还有一些企业员工存在习惯性违章行为等,以上因素又相互联系,对事故的发生具有相互耦合效应。在风险评价时引入管理系数,将现实危险度分值70分设定为一条安全生产管理红线,能够督促企业不断改进设备设施,加强安全管理。

采用改进LEC法对深井铸造系统进行半定量评价确定危险度和危险级别,提出改进建议和对策措施,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要充分结合特定评价对象的生产特点,各子项的赋值范围遵循基本原则,与现行标准、要求不符合的项目皆赋上限值,完全符合则取下限值,下限值的设定可根据专家经验确定,也可以在事故统计的基础上采用层次分析法等确定权重,另外需满足0.2 <所有子项下限值之积×L <1.0的要求。

(责编:郭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