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政协委员、成都市政协副主席、四川大学杰出教授徐玖平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将“着力建设安全可靠的韧性城市”列为城市工作七项重点任务之一,凸显了韧性城市建设对于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韧性城市建设是一项涉及多领域、多主体的系统工程,但在标准建设方面尚未形成系统、全面的国家标准体系,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韧性城市建设的深入开展和实际成效的充分发挥。
对韧性城市建设这项系统工程,标准体系构建是其中的基础性工作。我们期待通过科学合理的标准体系设计,为城市穿上“防护服”,为应急管理装上“导航仪”,真正实现“人民城市为人民、人民城市护人民”的目标。韧性城市国家标准体系的构建,核心在于将抽象的“韧性”概念转化为可测量、可操作、可考核的具体指标要素。
徐玖平在采访时告诉记者,当前,我国已经有良好的韧性城市国家标准建设基础。例如,2021年发布的《安全韧性城市评价指南》(GB/T 40947-2021)首次提出了安全韧性城市的概念框架和评价指标体系。2025年12月,我国正式发布了首个以“城市韧性”命名的国家级指导性技术文件《安全与韧性 城市韧性 框架和原则》(GB/Z 154-2025)。2023年10月,国家标准委、工信部、民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了《城市标准化行动方案》,目标是到2027年,基本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尽管韧性城市建设已经取得一定发展,但仍存在着三个“难”题。
一是难落实。韧性概念近年来热度很高,一些地方可能将原有的防灾减灾规划简单更名为韧性城市规划,如果缺少硬约束,则存在“新瓶装旧酒”的形式化风险。二是难协同。韧性城市建设涉及应急管理、住建、卫健等多个部门,部门之间规划衔接、标准互认、数据共享的机制尚未完全理顺,部门壁垒可能导致“标准打架”。三是难执行。现有应急管理体系经过多年建设,已形成稳定的制度框架和运行惯性。韧性标准作为“增量”,与存量体系磨合可能引发执行层面的矛盾冲突。
徐玖平建议,将韧性核心指标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将韧性能力要求纳入应急预案编制的底线性依据,通过制度化的衔接,避免“两张皮”现象。构建“1+N”韧性城市标准体系框架。“1”是基础通用标准,“N”是分领域、分行业的专项标准;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应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确保不同标准之间的衔接配套,避免重复交叉。此外,还应对现有应急管理相关标准进行全面梳理,逐步将韧性理念融入其中,推动存量标准的“韧性化”升级,而非推倒重来。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城市面临的风险类型、发展阶段、资源禀赋差异很大,不宜“一刀切”,建议选取不同类型城市开展韧性标准应用试点,探索标准落地的差异化路径。
徐玖平强调,韧性城市标准体系建设的几个原则:第一,底线思维与弹性设计相结合。标准既要设定底线要求,又要保持弹性空间,允许不同城市因地制宜。第二,技术规范与制度安排并重。标准不仅是技术文本,更是治理工具,好的标准应当能够推动制度变革、优化治理流程。第三,刚性约束与柔性引导相统一。对于关系人民生命安全的底线指标,应有刚性约束;对于鼓励性、引导性的指标,可保持适度弹性。第四,国际经验与中国情境相融合。积极借鉴韧性城市国际指标建设经验,同时充分考虑我国的制度优势、发展阶段和风险特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韧性城市标准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