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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钟代笛: 以规范化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

本刊记者 潘文峥 程程

2024-03-11




全国人大代表、民进重庆市委会副主任、沙坪坝区委会主委,沙坪坝区政协副主席,

重庆大学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处长钟代笛



   近年来,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中,总能看到一些社会应急力量的身影,他们自发参与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并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全国人大代表、民进重庆市委会副主任、沙坪坝区委会主委,沙坪坝区政协副主席,重庆大学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处长钟代笛一直以来都非常关注这支力量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并做了大量调研。

   “据统计,当前全国社会应急力量共计2300余支、骨干救援队员4.9万余人。他们发挥着覆盖面广、贴近基层、组织灵活等优势,积极开展灾情报送、生命救援、灾民救助、疫情防控和科普宣教等工作,已成为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应急力量的有力补充。”钟代笛介绍说。谈到当前社会应急力量在发展存在的问题,钟代笛告诉记者,通过调研中他发现,目前,缺少专门规范应急管理社会动员方面的制度规定,社会应急力量缺乏制度化的参与渠道和规范化的参与秩序,与政府部门和专业应急力量之间缺乏协同机制,在跨区救援、灾情公布、服从调度等方面的约束力有差距。此外,相关法律保障不足,社会应急力量的管理机制、权利义务、救援的合法性、免责机制等缺乏规范。

   “目前还没有相关规定对社会应急力量的人员资质能力作出制度性要求,参与救援缺乏行业门槛和硬性标准;社会应急力量在技术能力、人员保障等方面差距较大,缺乏系统的培训体系、训练环境和同行交流渠道,仅靠自身力量难以有效全面提高人员能力。”钟代笛告诉记者。在调研中他还发现,社会应急力量缺乏稳定资金来源,面临活动受限、装备简单、训练不足等挑战,在“三断”条件下生活补给难以及时补充,舟艇装备损坏后现场维修困难,易影响救援效率。

   针对上述问题,钟代笛建议,应推动完善法律法规,及时制定相关政策;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社会应急力量能力素质;创新服务方式,为救援救助行动提供必要保障;加强规范化管理,促进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

   “应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提出的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建立提供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的应急救援队伍’等相关内容,明确社会应急力量的权利和义务,使其在参与救援中受到法律的保障和规范。加强海外应急救援的相关制度设计,引导社会应急力量在‘安全、有力、有序’的原则下,规范化地参与到国际应急救援体系中去。”钟代笛说。

   要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社会应急力量建立基层党组织,提高救援人员政治素养。制定出台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实施办法,对救援队伍类型等级进行科学评定,分类指导其加强自身的规范化建设,加强《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基础规范》系列标准的学标贯标工作,遴选一批重点队伍,予以重点支持。要以各种形式搭建多方参与的互动平台,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演习活动,加强队伍间的交流、合作,共同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救援、执行任务规范化。要开展社会应急力量国际应急工作能力培训,协助其参与国际应急志愿行动,推动落实《“一带一路”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合作机制章程》。

   此外,钟代笛还建议,要进一步完善社会应急力量现场协调机制,加强应急管理、社会工作等多部门参与的协调联动沟通,达到职责明晰、反应迅速、协同高效的目标,增强对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救援救助的组织协调与补给保障。优化灾害应急救援救助平台功能,统一规范报送流程、格式等,提高信息报送和分发效率,为力量投送、任务执行等方面提供信息化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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