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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国矿山救援队伍及装备统计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2014-07-02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

开展全国矿山救援队伍及装备统计工作的通知

应指矿山〔2014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全面掌握矿山救援队伍及装备情况,现就组织开展全国专、兼职矿山救援队伍相关信息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统计非煤矿山救援队伍相关信息,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统计煤矿救援队伍相关信息。

二、统计主要内容包括专、兼职矿山救援队伍数量、人员、装备等基本情况,详细内容见附件(附件请从以下公共邮箱下载:qgjhd2014163.com,密码:jhd123456)。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统计工作,全面摸清、掌握本辖区矿山救援队伍及装备情况。要安排专人负责,按要求认真组织填报,并做好汇总审核工作,确保无遗漏、无差错。

四、请各单位于2014815日前,将汇总统计信息纸质(加盖公章)、电子版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

 联系人及方式:陈和平,张立;010-64463754(带传真);电子邮箱:zhanglichinasafety.gov.cn。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2号院安全大厦508,邮编100012

附件:

1.专职矿山救援队伍情况统计表

2.兼职矿山救援队伍情况统计表

3.矿山救援装备情况统计表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201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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