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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森林草原禁火令(2020)

中国安全生产

2020-04-01



甘森指发电〔2020〕5号

 

甘肃省森林草原禁火令

 

为有效保护我省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公共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和《甘肃省人民政府2020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甘肃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决定自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在全省各林区、牧区和农区的公益林、生态治理项目区及林缘区实施禁火:

(一)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入林草区。

(二)严禁农事活动焚烧秸杆、垃圾、废旧地膜及野外烧荒。

(三)严禁在进行祭祀活动时点烛、燃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

(四)严禁野炊和举办篝火活动。

(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在林区、牧区和林缘区进行爆破、狩猎、烧火驱兽等涉火活动。

(六)严禁其他野外用火及诱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活动。

 

 

甘肃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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