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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攻坚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见成效

中国安全生产

本刊记者 张爱玲 潘文峥 特约记者 李德忠 杨志刚 李明伟 通讯员 江应宣 翁琪琪   张哲 徐宝德 田强

2022-02-11


策划人语: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20204月,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国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的是在国务院的指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全力以赴,攻坚克难,通过三年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力争实现切实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全国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2021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入集中攻坚阶段。一年多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通过大排查、大整治、严执法,加大攻坚力度,完善治理措施,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三年行动取得初步成效。本刊本期采访了部分省市开展三年行动以来在制度创新、重点监管、风险排查、隐患治理等方面取得的初步成效,为下一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提供借鉴。

 

山东:聚焦重点领域,扎实推进三年行动

 

  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省委书记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完善机制,严格措施,明确责任,坚决把三年行动各项部署落到实处。2020617日,山东省省长主持召开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动员部署会,进行全面动员部署。一年来,各级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山东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狠抓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本刊采访了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展示山东省三年行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进展。

 

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

 

  20206月,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印发《关于成立省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组的通知》,明确由省长任组长,副书记和常务副省长任常务副组长,省政府安委会有关副主任为副组长,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工作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副省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和省应急管理厅主要负责同志任副主任。工作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政策研究组、情况调度组等6个小组和20个行业领域专项工作组,具体负责三年行动工作组日常工作。各工作小组和专项工作组均明确了工作职责,建立调度通报、专题会议、工作督办、督查巡查四项工作制度,统筹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以专项整治促进本质安全水平提高


 

制定行动方案,强化工作指导

 

  20205月,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印发《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出台了“1+2+20”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将国家方案确定的危险化学品、煤矿等9个重点领域拓展细化为20个行业领域,并分别明确工作目标、整治措施和有关要求。

  据悉,在方案编制过程中,山东省突出把握了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注重统筹推进,将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中15项工作措施融入三年行动计划,一体化推进实施。二是坚持精准施策,认真梳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整治发现问题隐患,深入分析深层次矛盾问题,特别是针对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应急演练、安全培训不到位等问题,分行业领域提出整治措施,实现精准治理、靶向治理。三是采取治本举措,紧紧围绕山东省委省政府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以专项整治助力产业转型升级,以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本质安全水平提高。

  为了保障三年行动有效推动,在专项整治开展过程中,山东省还注重强化工作指导和调度督促。在《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简报》中设立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刊,及时宣传推广开展专项整治的典型经验做法。截至目前,已编发35期。2021年以来,建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周报制度,每周调度进展情况,编发周报20期,及时报山东省政府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并抄送各市和省有关部门。

 

建立两个清单,推动问题解决

 

  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贯穿始终,既深挖行业性、区域性问题,做到问题隐患整改无遗漏,又聚焦根源性、本质性问题,逐步完善制度措施。紧紧围绕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对需要解决的共性问题实施“清单式”管理。2020年度,共梳理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程度不高、化工园区应急救援能力不足、学校既有建筑消防安全等共性问题123项,完善制度措施60项,包括《山东煤矿重大安全风险分析预判防控办法》《山东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山东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实施办法》《关于推行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山东省海上搜寻救助条例》《山东省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实施办法》等。

  加强工作融合,把山东省“两清单”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一情况、两清单”报送统筹推进,加强对各级信息工作人员的指导,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和精度。20218月,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召开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会议,研究细化2021年重点攻坚督办任务,梳理调度制约三年行动开展的难点堵点问题,并组织有关部门逐一制订重点攻坚方案,制订针对性解决措施。截至目前,共梳理汇总重点行业领域问题隐患112项,制度措施68项,24个行业领域已全部制定了重点攻坚方案。

 

排查整治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在山东省开展拉网式、起底式大排查大整治,发动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职工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各级各有关部门累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19.4万家次,排查整治隐患430.0万项。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对隐患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的依法从严处罚,累计立案处罚5.3万家次、罚款7.6亿元。通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山东省共排查生产经营单位103.1万家,逐一摸排掌握生产经营单位的“家底”和安全现状,并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基本实现了“两个全覆盖”。




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


 

聚焦重点任务,扎实推进整治

 

  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方面,把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山东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专题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山东省各级各部门单位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干部专题培训、专题巡回宣讲等形式,共开展专题学习1100余场,参与42万余人次。组织集中学习观看专题片1万余场,观看人数达65万人次。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制定了“1+26+1”警示教育方案,制作26个行业领域警示教育片。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扎实开展开工“第一课”活动》,将警示教育纳入开工第一课培训内容,全省接受警示教育企业员工共有2400余万人次。

  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山东省政府印发《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安全总监委派和双重领导制度。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督促指导企业建立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山东省已有87.5万家企业完成责任清单修订工作。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组织开展2021年度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




开展重大危险源督导检查


  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面,对照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着眼“两个根本”,持续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煤矿领域,扎实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每季度组织开展重大风险分析研判,印发重大风险预警信息。2021年二季度,山东省煤矿共辨识重大风险1392项。非煤矿山领域,坚持标本兼治,制定出台《关于做好全省非煤地下矿山智能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山东省深井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管控若干规定》等制度性成果,开展外包工程专项整治,清理不符合要求的外包队伍138个。危险化学品领域,制定出台山东省《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开展重大危险源督导检查,共督导检查重大危险源企业1334家、重大危险源4409处。交通运输领域,强化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依托省市动态监管平台建立抽查制度,已累计抽查3.5万辆次;提高危货运输全过程信息化监管水平,启动实施电子运单制度,共计填报电子运单519万单。消防领域,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治理,山东省25172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905个新建住宅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标识化工作,4533个老旧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城市建设、渔业、电力、特种设备、学校、农业机械等其他行业领域,都结合实际强化集中攻坚,风险防控能力得到全面提高。

 

创新监管方式,健全长效机制

 

  从山东省抽调1493名干部开展常态化安全生产专项督导,152个工作组下沉各市、县(市、区),深入党政部门、基层一线和企业,全方位督导中央和山东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截至目前,发现并解决问题2.5万项,有力打通了政策措施落实“最后一公里”。“点穴式”开展驻点监督,工信、公安、住建、交通、应急管理等14个部门向重点监管的9949家企业派驻骨干人员和专家10170人,累计监督企业完善规章制度1.6万项、开展警示教育1.1万场次、整改问题隐患5.4万项,有力提高了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将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作为重要抓手


 

“四位一体”,推进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对下一阶段的工作,山东省将持续深化排查整治,坚持安全生产同干部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扫黑除恶“四位一体”纵深推进,抓紧制订“四位一体”排查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压实责任、创新方式、严格执法、狠抓落实,巩固提高大排查大整治成果。

  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强化督导调度,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将对前期汇总形成的重点行业领域112项问题隐患和68项制度措施,月调度、季总结,持续跟踪,确保问题隐患真正解决,制度措施落地见效。认真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按照《关于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要求,定期调度问题整改情况,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强化统筹协调指导。将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巡查、督查、督导内容,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把三年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认真研究分析工作推进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特别是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会商研判,研究解决措施,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

 

 

四川:精准发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斐然

 

  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之后,四川省安委会随即印发《四川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从20204月至202212月,在四川省狠抓2个专题和12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目标是通过三年专项整治,做到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解决不适应安全生产发展的瓶颈性问题,全面提高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一年来,四川省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精准发力,扎实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斐然。




四川省省委书记彭清华(右二)视察四川省应急管理厅装备


 

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动专项整治行动

 

  《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印发实施后,四川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推动落实专项整治。四川省省委书记彭清华多次作出指示批示,亲自主持召开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和应急队伍建设,省委专门安排为应急管理厅增配4名兼职副厅长;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修改签发整治方案、亲自动员部署整治行动,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亲力亲为带头推动三年行动。四川省省长黄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到川履新后首站调研应急管理厅并主持召开2020年省安委会第二次全体(扩大)成员会议,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专题部署推动。四川省安委会迅速制订落实具体实施方案,结合四川实际,新增工贸行业、特种设备、农村安全3个专项,形成“2+12”整治体系,成立了以省长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常务副省长和分管安委会办公室工作的副省长为副组长的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在各牵头部门下设14个整治专班,分别负责各专项(专题)整治工作的具体推进。从应急管理厅涉安处(室)和四川省安科院抽调14名精干力量,组建省安委会办公室实体化工作专班,下设专项整治组、综合协调组、督查检查组,严格实行专班推动,确保三年行动有人抓、有人管。同时,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纳入四川省安全生产专项巡查重要内容,对巡查发现的2072项具体隐患问题,实行点对点交办整改任务,强力推动整改落实。

 

搭建风险防控平台,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

 

  为纵深推进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四川省安委会办公室通过汇集应用现有的18个涉安信息系统,搭建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平台,实施主动防御策略,明确“常态管控风险、战时技术支撑”定位,按照“专长兼备、平战结合”要求,突出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等重点领域,通过监测企业重点数据、关键指标,关注影响安全的天气灾害等因素,开展每日安全风险研判、实时报警处置、预警信息发布、管控措施跟踪落实,全面提高各类安全生产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能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自20208月运行以来,已累计发布《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预警信息》400余期、每月形势分析12期,接收系统报警25000余次、实时调度处置报警600余次、研判较大以上风险近160条、提出防控工作建议1500余条、跟踪落实防控措施6700余条、预警规避重大风险39次。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危险化学品企业每日风险研判承诺由最低时的63%提高至99%,四川省安全生产风险预警预测预防能力持续提高。同时,针对煤矿行业风险高的特点,建立实施煤矿安全风险每日研判工作制度,煤矿行业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坚持每日开展安全风险研判,形成每日专题报告,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做到关口前移、预防在先,并严查严处每起瓦斯超限报警情况。

 

实施清单制管理,精准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四川省安委会在全省范围创新推动实施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清单制管理贯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始终,制定发布党委政府和18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参考模板,督促21个市(州)全面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属地领导责任清单、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清单,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履责登记报告制度。围绕指导推动全省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全面制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岗位责任、重大风险管控责任、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四张清单”,将安全生产责任分层分级落实到岗到人,严格实行照单履职、按单办事、依单追责,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闭环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四川省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专题培训16000余人次,创建省、市两级清单制管理示范企业1240家,开展清单制知识竞赛参与人数达20余万人次。同时,在成都市新都区和攀枝花市米易县试点开发应用清单制管理手机APP,推动安全监管“信息化”“智慧化”。




发布18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严督实导推动工作落实

 

  为确保四川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务实成效,四川省安委会办公室建立联系市(州)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抓落实督导机制,对全省21个市(州)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分片指导、责任包干,由应急管理厅7名厅级干部带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坚持每两月1次,深入各地、直达基层,重点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险除患”、清单制管理等工作实施精准督导,强力推动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在重大节假日、汛期等重点时段,四川省安委会办公室组织21个督导组,对各市(州)“一对一”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暗访,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同时,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开展了房屋建筑和人员聚焦场所安全风险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督查等专项督导。对查出的问题隐患实行点对点交办,跟踪落实,形成闭环管理,确保风险第一时间得到管控,隐患第一时间得到治理,最大限度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健全长效机制,着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根本性、普遍性、关键性问题,分门别类予以梳理汇总,针对问题隐患做好“顶层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形成制度措施清单。目前建立完成制度措施28项,正在建立制度措施16项。为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抓住“关键少数”,建立《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年度述职制度》,要求四川省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述职,并由四川省安委会成员对述职结果开展评议。评议结果将作为主要负责人个人评优、评先、干部使用和表彰奖励以及责任追究的参考,并与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评结果挂钩。同时,为全面厘清新一轮机构改革后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四川省安委会办公室会同省委编办起草了《四川省省级部门及中央驻川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为坚决落实“三管三必须”打下坚实基础。

 

强化宣传培训,营造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浓厚氛围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来,四川省通过视频培训、以会代训、专题解读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先后4次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具体任务进行了专题培训和部署,省、市、县三级累计覆盖约1.2万余人次。在四川省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开展了三年行动专题解读,通过培训解读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凝聚起了全省上下扎实推动三年行动的强大合力。同时,注重宣传引导,在应急管理厅官网开辟三年行动和“清单制管理”宣传专栏,办好“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刊,努力营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浓厚氛围。




突出重点行业,持续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持续深化,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针对下一步工作部署,四川省将持续纵深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工作,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本质水平,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首先,坚持把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作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牛鼻子”工程,加快推动全省清单制管理提档升级,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岗位作业人员全覆盖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其次,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以“查问题、促整改、保平安”为目标,持续深化四川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和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整治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突出问题隐患,坚决确保“春节”“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和建党100周年、全国全省“两会”期间等重点时段安全稳定。再次,在持续巩固“铸安2020”专项执法行动成果的基础上,部署开展“创安2021”专项执法行动,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紧盯屡次受到各类行政处罚的企业、违法发包层层转包的生产和施工项目、新成立小微企业或新建成投产的项目企业、实际负责人与名义负责人不一致的项目企业“四类企业”,重拳“打非治违”,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等方式,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防控重大安全生产风险。最后,严格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核。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严格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核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对各地各部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实行量化考核,强化结果运用,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同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对专项整治任务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追责。

 

 

河北:固本强基,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

 

  全国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河北省迅速行动,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实现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2020年,河北省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0.0606,同比降低69%2021年,河北省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0.021,创历史最好水平。




在煤矿井下现场开展安全检查

 

认真谋划,同步统筹

 

  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多次组织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研究部署三年行动。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多次召开厅党委会、厅长专题会,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加强方案编制工作组织领导,明确了各专项方案的牵头部门,按照《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结合2019年河北省安委会办公室制定的《河北省煤炭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制定了《河北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于2020426日经河北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同意在全省印发实施,成为全国第一个印发实施的省份。2021年,对煤炭行业攻坚重点任务又进行了分解,印发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攻坚阶段重点任务清单,共列出32项任务,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并多次组织召开专门视频调度推进会,对全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部署调度,推动煤矿三年行动深入开展。

  河北省高度重视统筹调度工作,确保同步推进。视频调度。20204月以来,先后8次组织召开视频和现场调度会,对全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部署调度。专门督促。20208月至9月上旬,对7个产煤市和开滦集团、冀中能源集团及其二级公司、各生产煤矿整治方案的制订情况进行了全覆盖督导,督促8个煤与瓦斯突出、2个水文地质条件极复杂和1个冲击地压煤矿配备了专职副矿长和副总工程师,并完成了防灾抗灾风险评估。7个产煤市及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产煤县均已制订方案,对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进行了明确,并制定了了具体工作计划。联合督导。按照原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督查通知要求,河北省应急管理厅与原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联合督查,将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落实情况作为督查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煤矿企业的重要内容。综合督导。“结合工作实际,到煤矿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指导等各项工作时,把三年行动作为检查的主要内容。”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凝心聚力,压实责任

 

  河北省凝心聚力,建立“两个清单”。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要求,河北省应急管理厅针对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各项任务,组织原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河北省能源局和各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企业,对本地、本企煤矿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系统性研判和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建立管理台账,制订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排查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此外,河北省还细化措施,压实责任链条。明确目标任务。印发了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提出推动落实的具体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协调机制,以河北省安委会办公室名义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快实施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函》,建立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原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等9个行动方案涉及部门参加的协调联动机制,确定各单位联系人并建立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微信群,研究解决存在问题、调度推进工作进展。对各产煤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2022年推进台账进行了审查,细化完善各地区2021年集中攻坚内容和措施任务。加强分级管控,压实属地责任。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分级管控工作的通知》,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全面整合煤矿监管资源,明晰了省、市、县各层级煤矿安全监管责任,明确每一处煤矿的日常安全监管主体,构建上下协调联动、分级分类监管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了联系包保、驻矿盯守、安全巡查等责任。建立三年行动督办通报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细,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研究制定了督办通报办法,对三年行动各项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正在办理的督办工作情况进行过程跟踪和限时提醒,全力推动河北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收到实效。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河北省始终把开展大排查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有力抓手来部署推进,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严格按照煤矿自查自改、企业内部检查、监管排查、监察执法四个100%的要求,扎扎实实开展大排查。大排查开展以来,河北省煤矿企业共自查自检问题1100余条,所有问题均已制定相应措施进行了整改,煤矿安全监管系统共排查142矿次,形成监管排查报告36份,发现问题617条,排查发现3条重大隐患,下达执法文书161份,行政处罚430余万元,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6台套,停止作业3处、曝光9次。

 

紧盯风险,深化“双控”

 

  河北省聚焦重点,紧盯重大风险。加强风险研判。按照原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研判防控煤矿重大风险的指导意见,河北省应急管理厅与原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转发了原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指导意见,联合制定了重大风险防控实施办法。2020年四季度以来,每季度均联合研判风险并发布了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的提示函。加快过剩产能化解。2020年以来,共关闭退出煤矿10处,其中关闭7处、部分产能退出3处,共计退出产能627万吨/年。目前,7处关闭矿井已完成关井验收,3处部分去产能矿井已经完成了能力核定。推进30万吨/年以下分类处置。经原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审核、河北省政府同意,印发了《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快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

  此外,河北省还深化“双控”建设。为构建河北省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推进智能化技术与煤矿安全管理融合,提高煤矿安全管理能力和灾害应急处置能力,预防和减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印发了《河北省煤矿智能双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指南(试行)》。提出煤矿以双重预防机制运行为基础,整合矿井安全管理、环境监测监控、主要设备运行控制等系统相关数据,根据各子系统数据与风险管控的耦合性与相关性,形成数据分析模型,实现大数据整合与统一图表展示。推进智能化技术与煤矿安全管理融合,将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应急救援智能化纳入安全管理工作内容。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全员安全风险辨识与管控能力,推动隐患分级治理、闭环管理,通过智能化提高煤矿瓦斯、水、火等重大灾害应急救援水平。截至目前,河北省各煤矿企业均成立了“双控”机制领导机构,明确了责任人,全省36处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均按要求建设了信息化平台,煤矿“双重预防”机制不断完善。

 

强化基础,系统整治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河北省通过系统谋划,不断强化基础建设。加速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河北省发改委与河北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省煤矿智能化建设任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1682号)。针对河北省煤矿生产技术条件复杂多样、煤矿智能化建设不平衡不充分等现状,确定了河北煤矿智能化建设示范引领、重点优先、全面推广三步走目标,开滦集团钱家营矿、开滦集团东欢坨矿、冀中能源股份公司东庞矿、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梧桐庄矿4处煤矿为首批推进的智能化建设示范煤矿,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智能化示范建设。强化标准化动态达标工作。加大煤矿标准化动态达标抽查力度,凡发现生产过程中标准化滑坡的一律降低或取消标准化等级,2021年撤销3处煤矿的标准化等级,其余所有生产煤矿达到二级以上标准(事故煤矿除外),促进煤矿标准化工作再上新台阶。加快煤矿安全流程管理工作。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牵头研究制定了煤矿各岗位作业流程和操作标准,组织编制了61项安全管理流程、171项施工作业流程和151项岗位操作流程,出版了《河北省煤矿安全流程》,印发了《关于实施煤矿安全流程管理的通知》,强力推进河北省煤矿开展各岗位标准流程再造。20215月,组织开滦集团、冀中能源集团安全管理、区队长、技术人员进行了培训,进一步推动煤矿安全流程管理工作在河北省生根发芽,落实落细,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三年行动开展以来,河北省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通过强化执法检查,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了事故。

 

 

广东江门:推动三年行动走深走细走实

 

  广东省江门市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以严防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立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健全安全责任体系,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走深走细走实,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

 

强化意识,将安全防范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

 

  江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防范工作,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将安全防范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各领域和全过程。




2021年5月12日,江门市在江海区高新港举办2021年

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启动仪式暨江门市减灾综合应急救援演练


  提高政治站位,构建安全防范常态化工作机制。江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各级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据统计,2020年以来,江门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和常务会议共30次专题研究部署各阶段安全防范工作,为各项工作措施有效落实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同时,江门市已形成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参与政府分工的全体市领导各负其责,在重点时段检查部署安全防范工作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带动形成全市上下“抓安全、重安全”的良好氛围。

  强化顶层设计,明确安全生产工作方向。江门市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确保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同步发展;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成效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规划的重要评判标准,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理念要求融入到各专项规划中,使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成为各项工作的基本前提;认真总结评估、全面分析研判,及时组织编制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为今后一段时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指明方向。

  落实责任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出台《江门市党政部门及中央、省驻江门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江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各党政部门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职责,为各部门落实责任加强了制度约束。二是大力推动《江门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落地见效,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专项执法行动,将企业责任人责任悬空、虚挂、空挂、履责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作为执法检查重点,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等关键人群认真履行职责。三是持续深入开展企业安全承诺公告制度,在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实现主体责任承诺“全覆盖”,通过《江门日报》等媒体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曝光,加大从业人员和社会力量对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监督力度。在消防安全方面,细化实化“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广泛发放《火灾风险点指南》《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指引》《火灾防范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引》,依托“粤商通”平台开展企业单位线上大承诺活动,引导社会单位风险自知、隐患自查自改。四是进一步严格安全准入,明确将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列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安全许可条件,不断强化高危企业预防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完善机制,提高安全生产工作能力

 

  提高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江门市狠抓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工作机制落实(一线”是指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三排”包括事故隐患的排查、排序、排除),制定了“一线三排”工作指引,督促引导各行业领域企业学习领会“一线三排”工作要求,迅速建立符合本企业的“一线三排”工作制度。广泛开展“一线三排”工作宣传,要求各重点企业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警示,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并充分运用“一线三排”工作机制,全面排查、科学排序、有效排除安全风险隐患。将“一线三排”工作要求落实情况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

  提高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江门市大力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特殊作业管理。一是严格执行《江门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实施细则》,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二是研究出台针对有限空间、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的辨识和管控目录以及监管指南,通过购买专家服务对部分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风险分级辨识管控工作,提高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三是推动落实化工行业特殊作业“四令三制”、动火作业“三个一律”、高处作业“五个必须”、有限空间作业“七个不准”、危大工程“六不施工”、渔船安全生产“六个100%”、海上砂石船“六禁”等工作要求,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

  提高安全应急宣传教育能力。一是深入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629日,江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习,召开专题学习会,集中收看学习。江门市各地、各有关单位将专题片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及干部培训学习的重要内容。二是在广东省率先成立消防工作全媒体工作中心,与主流媒体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联合江门市团市委、江门市五邑义工联合会开展“青春你我他、消防进万家”三年行动,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脱贫攻坚、安全护航”消防公益行动,联合阿里巴巴组建“蓝骑士”快递消防服务队,组建15支消防志愿者服务队,开展50余次公益宣传活动。三是加强与广播电视台、《江门日报》、三大电信运营商、气象局影视中心、传媒公司等的战略合作,联合制作“1316”宣传教育短视频,启动“江门应急广播”项目,打造江门首个“应急科普文化长廊”和“应急科普文化公园”,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组织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五进”活动,“线上”与“线下”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舆情管理等宣传,全力打造应急宣传新格局。四是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内容作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剖析,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

 

狠抓整治,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2020年以来,江门市组织开展以安全生产领域六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为抓手,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在节假日和全国“两会”、“七一”等重点时期对各重点行业领域组织18轮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查,做到靶向发力、精准整治。

  危险化学品领域,印发《江门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和《江门市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完成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以及江门市本级视频联网平台的建设工作,逐步实现了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在线巡检、实时预警、可视化管理”功能。

  道路交通领域,组织对“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和企业进行信息采集和“企业画像”,不断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能力。推动江门市危运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全市“两客一危一重货”、公交车及8434辆重型货车已全部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一清一灯一带”、“平安村口”、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急弯陡坡和临边临崖路段需增设警示提醒、高速公路入口“逢车必检”、服务区危运车辆专区停放等重点工作已全部完成。深化“一事故一分析一整改”工作,并建立由辖区政府、应急、交通运输、公路事务中心、公安交警部门5个部门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组成的“5+N”联合调查整改工作机制。

  城市建设领域,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监管。自十堰“6·13”事故以来,江门市已排查燃气场站63个、市政管网1530.4公里、居民小区210个、居民用户2062户、瓶装气供气网点147个,检查发现隐患374处,已全部完成整改。

  消防安全领域,采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的工作方法,细化28个部门152项具体任务。提请政府挂牌督办7个区域、24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启动村级工业园专项整治工作。首创“X+消防”的“双边”联合执法模式,联合重点行业部门建立“交警+消防”“城管+消防”“住建+消防”工作机制。首创出台《江门市住宅小区内消防车通道违法停车处置流程指引》,制定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车告知单》。组建市级高层建筑灭火救援专业队和高层建筑灭火救援攻坚组,探索高层住宅等场所安装联网式无线火灾报警器、接入社会化消防管理系统等方法,推动高层住宅建筑积极运用电气火灾监测、燃气智能报警等先进技术手段,提高火灾防范科技化水平。

  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领域,推动各市(区)加快建设水上搜救中心,完善水上救援应急机制,加大资金、设备、人力投入,将各市(区)派驻海事机构纳入大应急体系,提高水上搜救能力;出台《江门市开展“不安全、不出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涉渔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工作指引》《江门市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专项行动方案》《江门市涉渔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指导意见》,规范了渔船管理,尤其是“三无”船舶的安全管理。

  工矿商贸领域,加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初步建立了从业告知和承诺制、协调联动反馈监督制、服务质量专项抽查制、多项措施分类惩戒制和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制,并向社会公示在江门市开展业务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规范了技术服务市场秩序。出台《江门市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工作指南(试行)》和《江门市工贸企业有限空间辨识参考目录》,指导企业进一步按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加强创新,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江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投入保障,在人、财、物等方面全力保障,支持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改革创新,夯实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基础。




2021年4月27日,江门市在台山市川岛镇沙堤渔港水域内

举行军民海上应急搜救综合演习


  夯实安全监管基层基础。江门市73个镇(街)均独立设置应急管理办公室,打通全市安全监管工作“最后一公里”;强化镇(街)执法权限,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事项160项下放镇(街);下达68名专项执法编制,加强镇(街)、园区应急管理。

  健全全市应急预案体系。江门市完成了29个市级专项预案的修订工作,编制《江门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江门市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江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江门市突发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专项预案,基本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

  提高安全生产信息化能力。江门市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要求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到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中,不断提高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一是全力推进智慧应急创新工程和智慧消防创新工程,努力提高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感知能力和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消防大数据分析平台、智能预警平台以及消防战力图谱和数字化战力模型等,实现应急管理综合指挥调度以及消防队伍、人员、装备要素数字化管理。二是完善应急指挥中心和视频会商系统,完成应急指挥信息网、融合通信系统建设,搭建起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逐步实现全市应急管理“一张图”,为应急指挥和救援提供信息化支撑。三是大力推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装使用“广东应急一键通”移动客户端,以信息化技术推动实施安全生产精准监管执法,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四是在危险化学品行业推进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实现对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以及一般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实时监测、实时预警和可视化管理”的功能。五是在非煤矿山领域建设“江门市矿山矿区范围监测报警系统”,并配备无人机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日常执法检查。六是各地各部门提高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信息化能力,如公安机关推广应用“智慧新危管”危爆物品管理系统,教育部门推动实现全市城市中小学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机关100%联网,市场监管部门开发全国首个“特种设备智慧管理系统”,城管部门推进完善燃气安全监管平台并建立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积极借助信息化手段大力提高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效能。

  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攻关支持。江门市对“智慧工地视觉管控关键技术及其应用”“江门市新会区地质灾害分布规律及成因机理研究”“常压危险品罐车设计计算软件研发”“广东极端暖区强降水微物理特征及风险预警技术”“江门市防灾减灾救灾科普知识进校园常态化”“台风环境下城际列车失稳机理及涡结构平衡控制防风方法研究”6项安全生产相关项目予以立项支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加快提高科技保障能力。

 

规范管理,三年行动制度成果丰硕

 

  江门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来,以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10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度,推动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刘志方(中)带队到企业开展复工复产检查


  以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文件。一是《江门市消防水源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水源管理,保障灭火救援用水,保护公民人事、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二是《江门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加强燃气管道设施保护管理,保障燃气管道设施安全运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三是《江门市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2021-2025 年)》,指导和保障全市规划期内化工行业的安全发展,对全市区域的化工行业安全发展作出详细规划,为全市化工行业安全发展提供科学安排和系统保障。四是《江门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进一步加强江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五是《台山核电厂规划限制区安全保障与环境管理规定》,保护台山核电厂规划限制区的环境和公众安全,保障核电厂的安全运行,引导规划限制区经济和社会有序发展。

  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文件。一是《江门市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范江门市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分级响应程序,科学、及时、有效组织指导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二是《关于加强江门市水上搜救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江门市水上搜救体系建设,提高水上搜救能力和水平,推进水上搜救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力争到2025 年建成科学规范、高效运行、国内领先、服务一流的现代化水上应急处置体系,水上搜救能力、效率和服务品质显著提高,全面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和航运安全发展需求,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提供有力支撑。三是《江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范江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分级响应程序,科学、及时、有效组织指导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化学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安全保障。四是《江门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范江门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分级响应程序,科学、及时、有效组织指导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非煤矿山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五是《江门市加强涉渔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加强涉渔乡镇自用船舶的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全面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摸清涉渔乡镇自用船舶底数,落实涉渔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措施,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浙江舟山:突出重点,强势推进三年行动

 

  2020年以来,浙江省舟山市委市政府按照浙江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围绕“遏较大、杜重大、减总量”三项事故控制目标,突出11个重点行业领域,逐一制定工作任务清单和进度控制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舟山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有效提高。





舟山市委书记俞东来(右二)在高速交警指挥中心查看游客进出量



 

搭框架建机制,抓好统筹协调

 

  2020年,舟山市安委会建立了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架构,各专题和专项分别由分管市领导牵头,同时成立了安委办、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三级工作专班。舟山市安委办抓好统筹协调,建立健全会商研判、暗访检查、跟踪督办等工作机制,做好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巡查考核内容,切实推动各地各部门抓好落实。各专题整治牵头单位按照要求履行好牵头职能,发挥好牵头组织、联合执法的作用。

  同时,根据舟山实际,调整设立10个专业委员会。将涉海涉渔安全专业委员会拆分为渔业安全专业委员会和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渔业安全专业委员会重点聚焦商渔船碰撞、自沉、火灾等方面“遏重大”工作,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重点聚焦客船、危险化学品运输船只、海上管线等方面“遏重大”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两个专委会的职责分工。此外,舟山市强化绿色石化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成立绿色石化基地专业委员会,绿色石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有效提高。

 

明重点强整治,保持执法高压

 

  舟山市强化总体统筹,持续做好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合力推进“遏重大”攻坚,深入开展“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渔业、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等高风险领域开展了由市政府领导挂帅的专项整治,其他领域专委会各司其职,以强硬的执法手段保持高压态势。

  渔业安全领域,市、县、乡三级所有政府领导带头进行渔业值班值守,每日22时至次日凌晨5时对渔船编组生产、进出港报告、大轮习惯航线、敏感水域作业等进行全覆盖检查,有效遏制渔业安全事故的多发态势。开展了“遏重大”百日攻坚行动,重点实施“五大行动”“三大工程”,实行清单量化管控。强力推进安全执法“铁拳”行动,加强联合执法和刚性执法。2021年以来,舟山市共组织海上和陆上渔政执法检查1972次,检查渔船3378艘,查处违规渔船立案154件,收缴罚没款286.795万元,取缔涉渔“三无”船只291艘,移交司法案件10起。

  水上交通领域,组建海上安全综合执法指挥部,严厉打击“三无”船舶、休闲船艇非法载客、超载等海上违法违规行为。2021年以来,共开展海陆联动执法巡查1337次,共检查船舶4745艘次,查获违法违规船舶878艘,其中累计扣押526艘;违法违规船员移送司法机关12人,拘留2人。共检查港口企业969家次、临时装卸作业点800家次、岙口及废弃码头等573个次,发现隐患206个。

  危险化学品领域,以大型石油化工企业、低小散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单位为重点,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三年整治暨油气产业链全生命周期安全整治重点工作,先后出台《舟山市重大危险源油品仓储企业安全管理指导手册》和《加强危险气体储运安全管理的意见》,强化规范引领,开展大型油品储存基地安全风险评估,对大型油气储存企业进行深度排查。2021年以来,舟山市共排查企业2561家次,危险化学品车辆19734辆,危险化学品船295艘次,码头444座次,排查隐患2017条,违法违规行为142起,立案查处53起,其中,实施行刑衔接11起,形成了安全风险防控的“高压线”。

  道路交通领域,聚焦交通安全工作的“结果性指标”和“过程性指标”,对乡镇(街道)实施“红黄绿”三色考评,有力压实基层政府管理责任。同时,将全市1419辆工程车全部纳入协会、由平台动态监管的基础上,将黄牌货车、管桩水泥车、专项作业车参照纳入监管,对596辆次重点车辆实施停运或限行。

  消防安全领域,聚焦风险化解,不断深化居住出租房、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及生产企业为主的五大领域火患治理攻坚战。借力“三改一拆”、低效企业整治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对出租房隐患严重的区块实施拆改,对低效出租厂房、“多合一”场所、劳密企业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老旧小区地下(半地下)车棚住人行为进行全面清理。

 

理清单谋布局,搭好“数字桥梁” 

 

  自2021年起,舟山市深入贯彻落实数字化改革重大部署,按照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系统和数字政府系统建设要求,努力搭好有用、好用、通用的应急管理“数字桥梁”。




舟山市市长何中伟(右二)检查海上安全工作


  清单梳理承接体系,敦实“桥梁”基础。有机承接省级统建统筹的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两大应用,在此基础上,突出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建设“数字三防应急指挥”和“办证主动帮”两个舟山特色应用场景。针对数字化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和各应用系统,梳理确定目标体系20项、工作体系17项,做到目标体系“量化细化”,工作体系“高效协同”。牵头数字政府“浙里安全”跑道治理端门户的统筹建设,涉及11个部门,聚焦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以“任务落实、企业风险、突发事件”三大模块,完成3个一级页面、21个二级页面、15个三级页面的门户开发建设,实时展示重点任务的进展情况。

  科学布局平台架构,筑牢“桥梁”龙骨。按照数字化改革要求,科学构建“1+3+3”数字应急管理平台,即:“一个数据中心”,汇聚部省市三级相关业务部门的79类近6000万条数据,为各业务系统运行提供数据支撑;“三大领域应用”,集成应用了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三个领域,省、市两级建设的18个应用系统,初步形成数字化业务管理能力;“三张支撑专网”,建设了应急卫星通信网、视联应急指挥网、可视化指挥网,为平台运行提供通讯保障。

  抓好应用落地见效,保障“桥梁”通车。在安全生产领域,突出抓好舟山市101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在“危化品全生命周期安全在线系统”上的每日安全承诺公示应用。通过重大危险源风险监测系统,对18家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实时监测监控。应用浙江省安全风险普查系统,抓好全市8401家生产经营单位的风险普查。在自然灾害领域,突出谋划建设数字“三防”应急指挥多跨场景应用。“应急指挥图”实时归集气象等信息资源,协同多部门专业应用。“救援指挥图”精准调取应急资源,一览受灾点实时现状。“资源调度图”归集全市26万条物资装备等数据,实现智能检索。“人员转移图”助力人员转移方案制订。“监测告警图”实现对全市209座水库、84条河道、87个内涝点位的自然灾害风险实时监测告警。“五图联盟”系统矩阵推进防汛防台数字化应急指挥能力的跨越式提高,在2021年抗击“烟花”“灿都”台风中落地见效,成功实现“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

  此外,舟山市还努力提高应急保障能力,积极指导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舟山基地建设提高工作,努力打造华东地区最大规模的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推进社会化救援队伍建设,舟山市已建成7支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志愿救援员达到500余名,其中持证救援队员180多名。组织消防、石化基地管委会共同开展了石油炼化全过程、全要素的实战拉练、重大疫情条件下大型储罐全液面火灾增援实战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提高了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作战能力。

 

 

黑龙江绥芬河:“五大体系”助力三年行动

 

  为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不断深入,着力推动安全生产由应急管理部门单一监管模式向全社会综合治理转变,绥芬河市应急管理局着重在建立安全生产体制机制上下功夫,积极探索完善“五大体系”建设。

 

建立监管责任落实体系,“四个清单”压实各方责任

 

  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方面,绥芬河市分别制发《市委常委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常态化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安委会上专题部署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时段各战线市级领导带队深入生产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开展督导检查。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方面,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在黑龙江省率先制发了《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责任务清单》,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明晰工作范围,压实行业监管责任,推动各行业、各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制发《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任务清单》,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检自查,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编制《安全生产工作手册》《绥芬河市木材加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导则》,印刷安全警示海报,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绥芬河市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明晰工作范围,压实行业监管责任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对安全问题“零容忍”

 

  积极探索施行“安全长”管理模式,压实“10+N”管理责任,下设城镇燃气、民爆物品、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工贸危化、特种设备、旅游行业、校园安全、非煤矿山 10 个重点领域的安全组长,N 个重点项目的安全组长,进一步压实重点领域责任人,实现行业部门监管、重点领域包管的“双重”管理机制。积极探索“五个维度”隐患排查模式,初步已形成企业自查、社区网格员排查、行业部门指导检查、安委办综合督查、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巡查的多维度、多层级的隐患排查体系;建立各行业领域动态隐患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措施,由行业部门负责人和“安全长”锁定隐患目标,跟踪消号;制定隐患排查动态上报制度、安委会督办制度、“安全长”安全工作包保制度、“1+N”联动执法制度“四个制度”全力推进隐患整改工作;针对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采取由安委办联合一个行业部门的“1+1”或安委办联合多个行业部门的“1+N”方式进行督办指导等工作措施,坚决落实隐患整改。发挥“明星企业”标杆引领作用,按照三年整治行动方案要求,抓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选树第一批安全生产“明星企业”,作为安全生产航线上的灯塔,发挥标杆企业引领作用,并计划每年培育10家企业完成标准化创建,各领域分阶段逐步推进。

 

建立应急保障体系,创新“四个举措”

 

  绘制“作战图”。绘制安全生产、森林防火、抢险防汛、地质灾害四张实战指挥地图,围绕规上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山体滑坡、防汛隐患点等重点信息,摸清绥芬河市风险底账,实现挂图作战。用活“智能机”。自主研发包括组织领导、应急队伍、应急预案、作战地图、应急物资“五大模块”手机端的“绥芬河市应急管理平台”,实现线上信息共享与线下部门联动,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高效联动全市应急力量,统筹应急物资,快速投入应急救援。组建“应急队”,全面整合市域内消防救援大队、森林消防大队、边境管理大队、边防五营、武警中队、武装部、“两镇”民兵、应急志愿者突击队等多方应急力量。召开绥芬河市应急救援工作军地联席会议和旅发大会应急保障工作会议,加强军地应急联动协作,围绕防洪防汛、防火救灾、森林防火等方面,开展全市性专项应急演练。构建“保障墙”。绥芬河市应急物资库由专人负责,台账清晰。与周边市县达成应急物资联动协议,与城投公司、日用品公司、砂石厂等企业签订应急保障购买协议,确保发生应急突发事件时,调得出供得上。




推动各行业、各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建立警示教育培训体系,对安全生产事故“关门落锁”

 

  从思想上落好“学习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利用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市安委会等重要会议进行会前学法,细化研究相关安全专项工作;围绕领导干部、行业部门负责人、企业负责人、企业安全员“四个层面”,通过邀请省级安全生产专家现场授课,参观标准化企业等方式开展教育培训。从追责上用好“警示锁”,组织领导干部观看《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学习《特别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罪责问责审查工作规定》,剖析安全生产案例等形式和内容,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意识,不折不扣地扛起安全生产责任。从舆论上抓好“宣传锁”,开通应急管理局抖音号和微信公众号,不定期发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护、城市内涝处置避险、雷电灾害警示、安全生产知识等安全生产教育片类、防灾减灾知识类、应急警示片类宣传内容,深入企业线下开展应急演练和安全知识、应急知识宣教活动,逐步深化“五进”宣传工作。




绥芬河市应急管理局积极探索完善“五大体系”建设


 

建立考核评价监督体系,有效形成闭环管理

 

  绥芬河市应急管理局制发《年度安全工作要点》《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2021年底对各行业部门监管落实情况,对标对表,量化考核。将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履职评定挂钩,探索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目标责任考核等其他考核结果的重要参考。创新行业安全监管模式,帮助国林木业园区、森联木业园区和规上企业,引入森防、消防等部门有安全管理经验的退伍干部充实到企业管理团队,强化专业管理力量。各行业部门对领域内企业进行风险等级评定,推动“好”的企业自主管理,“差”的企业重点监管,连同评先树优等考核方式,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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