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修改的《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即将于2022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第一百六十四条第六款规定:“正常工作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失电停止运转后,当电源恢复时,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不得自行启动,必须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有关专家就此条款解释为,“掘进工作面尤其是瓦斯矿井的煤巷、半煤巷会出现瓦斯积聚,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到火源会发生爆炸事故。而局部通风机因机械故障、检修或其他原因出现停止运转的现象又是无法杜绝的。对于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非掘进工作面的其他作业地点的局部通风机管理也不应忽视。因而,为了确保在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停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出现电气火花,防止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规程》规定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和甲烷电闭锁”。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永煤公司车集煤矿机电一队电工班长游弋表示,根据该条款内容和专家解读,主要是正常工作和备用通风机均失电停止运转后的具体要求,是确保矿井安全对风机做出的规定。但针对这样的硬性规定,在特殊条件下去执行反而更不利于安全。游弋认为,该条款应从恢复供电时间长短来分别作出相应规定。如短时间恢复供电,则允许还未停稳的局部通风机自动启动,这样可防止工作面因停风引起局部瓦斯超限。同时,出于为便于统一执行依据,还应对允许自动启动的恢复时间(确保绝对安全的时间)作出明确、具体的标准。如长时间恢复供电,特别是对高瓦斯和高突矿井来讲,就容易造成瓦斯超限。此时,如未采取任何措施,就允许局部通风机自动启动,则有可能造成电器火花和机械火花,从而导致瓦斯爆炸事故。亦或者对全部瘪下去的风筒造成极大机械冲击,容易导致风筒连接处断开,阻断通风。因此,在长时间恢复供电时,则必须规定要通过人工监测现场环境后方可启动。此外,游弋认为“必须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的表述不够严谨,应加入开启局部通风机的前提条件。否则,即使由人工启动也不一定绝对安全。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永煤公司车集煤矿机电一队电工班长游弋
综上所述,游弋建议将此条款修改为:“正常工作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失电停止运转后,当电源能够在较短时间(煤巷、岩巷区分)内恢复,可允许自行启动;一旦停电超时,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不得自行启动,恢复供电后必须经检查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再由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