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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天锡:防范化解农村自建房安全风险,加强危房改造政策支持

中国安全生产

本刊记者 潘文峥 程程

2023-03-08


房屋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百姓安危和发展大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解决农村贫困地区人口住房安全问题作为实现贫困人口脱贫的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仅全面实施脱贫攻坚阶段,中央财政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就达2077亿元,帮助农村地区1865万户贫困家庭解决了住房安全问题,为我国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虽然农村贫困家庭的住房安全得到全面解决,但其他非贫困农户住房安全问题却未得到相应的关注。全国政协委员、江西省政协副主席、民进江西省委会主委、江西省住建厅厅长卢天锡关注到,近年来,房屋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福建泉州,到山西临汾、江苏苏州、湖南长沙等发生起房屋倒塌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重特大事故多发,说明农村自建房领域安全隐患凸显卢天锡告诉记者。

据介绍,202011月起,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村房屋和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全部50万行政村农村房屋进行了彻底排查。据排查结果统计,全国现有农村房屋2.24亿栋,房屋面积达400亿平方米,超过10%的房子房龄在40年以上,多数房屋凭经验施工设计,结构承载与稳定性比较差,还有不少自建房用于出租或经营,不断装修改造,加盖、扩建房屋整体结构,积累安全隐患。“经全面排查鉴定全国存在安全隐患农房165万余栋,部分危房仍有人使用居住,如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极易造成安全事故。”卢天锡对此非常担忧。

卢天锡表示,根据现有政策,农村非贫困对象的危房由产权人自行进行安全整治。从实际情况来看,产权人自行解危在落实上面临很多困难。一是部分产权人安全责任意识比较淡薄。“一些农户觉得自己在老房子内居住多年,没有住房安全问题,不需要维修加固;个别农户甚至认为房屋是私有财产,不需要政府来管,不愿意增加额外的家庭支出,抵触情绪较大。由于部分危房处于闲置状态,有些农户认为没有住人,不需要整治。目前,排查鉴定的危房只是由基层政府采取拉警戒线、张贴警示牌等管理措施简单的临时封闭,采取加固维修、拆除等工程性措施实质性解危少,很多危房仍在带病使用,存在安全隐患。二是缺少资金支持,地方政府推进整治难度大。一方面,地方政府现有支持农村危房改造的资金,要求改造对象的身份必须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简称六类对象),非六类对象住房安全整治没有财政资金支持;另一方面,经过近三年的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全国有近165万余栋农村危房需要整治。“随着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推进,各级政府在消除农房隐患方面的压力越来越大。”卢天锡告诉记者。三是农房安全领域面临“减存量遏增量”双重压力。当前,随着乡村建设的日益推进,农村居民通过开商店、建民宿、办手工作坊等方式,“依房致富”的意识越来越强,农村自建房违规装修改造、加层、改扩建情况时有发生,隐患突出。由于农户在房屋质量安全方面的意识欠缺、整治危房的措施推进乏力,导致农村地区危房整治面临减少存量、遏制动态增量的双重压力。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基本完成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全过程监管制度。开展现代宜居农房建设示范。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消除农村房屋各类安全风险,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卢天锡建议,将现有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支持对象扩大至农村自建房排查鉴定出的所有危房。“这样一是符合‘中国特色’,响应乡村振兴,可以推动农村地区从‘居者有其屋’到‘居者有安全屋”的转变;二是能够激活农村市场,有利于促进经济内循环;三是能够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的获得感,调动农民群众治理危房的积极性,消除农房安全隐患。”卢天锡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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